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赎回分两种,一种是到期赎回,即在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以规定的价格(本金100+利息)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比较类似普通债券的到期还本付息。另一种为提前赎回,在转股期内,连续一段交易日中有比较多的交易日,股票的收盘价高出当期转股价格过多(具体数字在可转债发行公告中会注明);或者未转股余额不足一定数量时,公司有权以一定的价格(本金+利息)提前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简而言之,赎回是上市公司所具有的权利,一般也是为了防止套利的情况发生。
回售则是赋予投资者的权利,比如当连续一定交易日中比较多的交易日收盘价都比转股价格低出一定比例(具体数字同样参见公告),则投资者有权按本金+利息将可转债回售给公司。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23
打个比方,一个10年期的可转债规定在第五年可以回售,就是说在第5年末投资者可以将债券按照约定的价格卖还给发行人,否则就持有可转债到第十年。如果第5年末可以赎回,就是说在第五年末发行可以按照规定买回投资者手中的可转债,可以不买回。回售的选择权在于投资者,赎回的选择权在发行人。好处就是有选择权的一方可以根据第五年的市场及预期进行操作,继续持有或不持有。坏处就是会造成对方现金流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