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包工头用农民工的名义,借用公司每月对农民工发放他人的次月零用钱来开销生活,构不构成法律责任?

1:包工头与公司承包工地下来,自己找人做。2:包工头叫农民工到本地办理本地银行卡,密码集体一样。3:拿农民工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公司填表,复印好了,农民工身份证归还于本人,银行卡放在自己身上,等月底公司对农民工发放次月零用钱了,再到银行取来开销生活费。这构不构成法律责任呢!

借用民工的名义闹事超量索要工资或工程款
企业应如何应对
近几年以来,随着国家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各地的建设不断,这样就造成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同时由于在工程的实际施工中存在着层层分包、层层转包的问题,就产生了一个新的社会问题:很多包工头借助民工起哄、围堵、闹事索要超出承包合同的劳务费或者施工费。本律师结合自身所办理的案件,进行总结,试图寻找出一条行之有效,即保证了工人的利益也保证企业利益的法律办法。
一、包工头常用的手段
1、不签承包合同,先进场施工,施工中途才找企业商谈单价和承包价,同时怂恿民工闹事,民工单价开的奇高。这里的问题是只做了很少的工程量(比如十万元),光民工工资就向企业索要七八十万或者更高。
2、签订了劳务承包合同,在工程没有做完时,怂恿民工闹事,索要民工工资。比如:承包款总共才200万,光民工工资就超出了200万。
3、虚开民工工资,比如市场价为每天三百元,包工头直接开出500每天的民工工资,然后找企业索要。
等等手段。
二、那么如何应对以上手段呢?
总体来讲,没有非常好的法律手段可以解决。原因很简单,民工绝对不会走法律途径,一般采取的办法是去上访、劳动局、业主处围堵、闹事,试图通过这种非法律的办法,由相关部门给企业施压,迫使企业最终低头并按照民工的要求支付相应款项。但这种办法,给企业造成损失,也使得行政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进一步践踏了法律的尊严。而企业在这个时候,似乎成了过街老鼠,走到任何一个部门都质疑企业,要求企业付钱了事。报警,警察也推脱不予立案。
在这里,本律师要强调一条法律:包工头在领取了企业部分工程款或者款项后,怂恿民工闹事,而自己既不出面配合解决也不发放民工工资的,属于触犯刑事法律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包工头在施工过程中领取了部分工程款而没有发放给民工的属于“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罪”。
本律师建议:
1、和包工头在进场以前一定要签书面的劳务承包合同;合同上必须注明,民工工资限价(比如大工不得超过350元之类的)、向公司报送民工花名册、民工身份证复印件,没有报送的一律不认可是工地工人,同时由公司工地施工员记录的民工出勤情况最终做出合理的确定。
2、劳务协议签订的三日内包工头必须将民工花名册、民工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公司,否则将强制该工队退场。
3、进场的三日内,公司必须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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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16
这是公司给农民工的生活费,怎么可以私自挪用他人钱了,追问

是的,跟他借零用钱一次最多500,可公司每月打卡都差不多5000

第2个回答  2019-04-16
在我一个外行人的眼中,这应该不构成犯罪;但是对农民工,这属于道德问题追问

他这做法,公司都不知道,公司只会每月打规定的钱数进来。

他这是用他人卡取钱

第3个回答  2019-04-16
如果包工头按月发给工人不构成法律责任追问

他会按月发,那太阳就从西边出来了,去跟他借点零用钱,最多才500一次,公司打卡的一个月差不多5000

工资是工地弄完了,再结清,可现在都不知道他有没有钱能结清,私自挪用他人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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