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半年,想知道公司有什么行为是不合法的,希望详细点,比如触犯了劳动法的哪一条

公司是个做销售的代理商,1。从上班第一天起就扣押了本人的大学毕业证
2。公司承诺工作一年之后交五险一金,可是我上一任领导离职的时候发现公司有半年多没给他交,老板总是说给交了
3。公司规定不交工作报告的罚100元,从底薪里扣,但是老板生气的时候会扣200,所谓的公司规定从来没有实体,没有呈现在某一种介质上,老板说什么是规定就是什么规定
4。我们这儿的最低工资标准是950,公司试用期工资是800,老板说等本人过了试用期会涨到1000,但是到第五个月才涨到1000还是本人申请的,公司不大,10人左右
希望专家给解释详细一些,触犯了哪一条,应该怎么处罚。悬赏100,追加50

  根据你的提问,逐条解答,仅供参考:
  1、用人单位无权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和其他证件。
  《劳动合同法》第9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法》第84条:用人单位违法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规律规定给予处罚。
  2、“五险一金”即普通养老保险,普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盒住房公积金。这一块的缴纳,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强制性义务。你们的社会保险费是否足额缴纳,可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劳动法》第100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社会保险法》(已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第82条: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社会保险法》第86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公司管理应当依法合规进行,公司可以依照按法定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公司的日常管理,包括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1)经济处罚的做出必须有制度规定和事实依据;(2)管理制度必须以法定程序制定;(3)必须向劳动者公示规章制度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4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4、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水平。
  《劳动合同法》第20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继续提问。
  以上存在的问题,你们可以先喝公司交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提供帮助。劳动仲裁是不收费的,法律援助的服务基本免费。追问

《劳动合同法》第84条:用人单位违法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规律规定给予处罚。
怎么个“依法处罚”呢?

追答

当前,依法处罚应该指依《居民身份证法》第16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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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5
您好,希望可以帮助你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他的义务,入职之后若单位未给你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到申请劳动仲裁 城镇户口可以要求补缴保险 农村户口可以要求赔偿金

3、不知道你是否见到过单位的《员工制度》若是见过并且制度也确实有罚款这一条 那作为员工你要遵守该制度,若根本没有《员工制度》那你留存关于罚款的证据 可以到仲裁要求返还扣款

4、你可以到仲裁申请试用期与转正后工资差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1-08-25
扣发的工资可以向劳动仲裁主张,要求补发.试用期有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的话只能要求公司补发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其他违法行为由劳动监察部门依照劳动监察条例处罚,罚金收缴财政部门.你如果选择离职,单位要求付经济补偿,没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第3个回答  2011-08-25
劳动法规定:1、用人单位无权扣留员工任何证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活其他证书。
2、公司承诺五险一金在合同范围内则必须缴纳 ,否则即时违反劳动法职工福利方面规定。
3、公司扣员工薪资必须由员工确认否则无效。
总之 上述公司表现皆属于违反劳动法行为。可去劳动局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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