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在餐厅后厨上班,应聘的时候也没签合同,就添了张职位申请表,因为家里有急需要回去想请假,没想到被经理开了,她说的是10号给开工资,但我后来问她,以前请过几次事假,她说扣没了!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应聘的时候经理说每月2000扣了伙食费也就是1600,到现在一共还有差不多1个月的工资没给我呢!钱虽然不多,但感觉太欺负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