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养老保险可以转到新区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可以的。参保员工向园区外流动就业的,由“中心”为参保员工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个人账户储存额、统筹基金)转移至新参保地,新参保地对其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法律依据:《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第二条 社会医疗保险由政府负责组织与实施,遵循以下原则:社会医疗保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其他社会成员应当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社会医疗保险费根据用人单位、个人和财政的承受能力合理分担;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第三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的制定、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市、县级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检查等医疗保险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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