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们代表大会是()机构

不要乱发

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利机关,拥有最高的立法权,决定权。
一、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1、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标志。选民(在直接选举中)或选举单位(在间接选举中)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对于保证各级人大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是非常重要的。�
2、人大和它的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宪法规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按照这一规定,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地方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而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决定,这就能使国家的权力最终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明确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这样,既能使我们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不脱离人民代表大会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又能使各个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4、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能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各自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分别审议决定全国的和地方的大政方针。全国人大对地方人大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法律监督关系、选举指导关系和工作联系关系。国务院对各级地方政府是领导关系。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决定的事情,地方必须遵照执行,同时给地方以充分的自主权。这样,既有利于统一领导,又有利于发挥地方积极性,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
5、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一方面受中央和上级机关的领导,行使宪法赋予的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另一方面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治权。这样,就能够把各民族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保障国家的独立和繁荣。

二、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的特点是什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制度形式。这一制度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具有真正的人民性和广泛的代表性。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十三亿人民怎样管理国家?主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种组织形式。根据法律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精神病患者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民有权选出自己的代表,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去行使国家权力,参加国家管理。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我国的各政党、阶级、阶层、地区、民族等都有一定比例的代表,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广泛的人民基础,保证国家权力始终掌握在人民手中。

(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和运行,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第三,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决定,各地都必须遵照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时实行会议制,集体决定问题,少数服从多数,也体现了民主与集中的统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于实行民主集中制,因而能够保证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并使其他国家机关按照各自的职权开展工作。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是民主的,又是富有效率的。

(三)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一院制。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实行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不搞“两院制”。国家权力统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各级国家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政权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具有全权性,其他国家机关都是它的执行机关。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司法机关之间在职能上有所分工,但不是各自分立、平等分权、相互制衡的关系,而是产生与被产生、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

(四)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领导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党领导人民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党的领导能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实现管理国家事务的民主权利,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有利于有序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大优势。

三、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和基本原则。在我国,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和基本原则。

(二)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的组织形式与制度。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三)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我国的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明确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和武装力量领导权。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都必须由国家权力机关充分讨论、民主决定;它们的贯彻实施由国家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按其职责去执行。

(四)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责和相互关系。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全国性的重大事项,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决定,对全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

(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七)特别行政区制度。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国防由中央负责外,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它们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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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7-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2个回答  2007-07-30
国家最高权利
第3个回答  2007-07-3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国务院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
第4个回答  2007-07-30
法人机构
第5个回答  2007-07-30
毫无意义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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