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从2003年7月到一家国企上班,2005年6月才签订劳动合同,社保也是05年6月开始扣,请问工龄如何算

去年年底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了,今年处于关闭状态,现在总公司下的地产子公司,要将我们这块地开发,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最近将我们的工龄一公式,才发工龄是按现前面写的事那样算得。单位管人事的人给我书说是按社保为主,单位虽然一直欠缴,但不能补交2003.7月至2005年5月。这样合理吗

工龄用处不是单方面的,它的用途有:
1、一般工龄,他的意义是广义的,计划经济时期用处比较多,现在除有调政府机关工作或事业单位的机会可以计算连续工龄外,基本是名义工龄;
2、工龄工资,这要看单位将那一部分工龄纳入工龄工资的范围,企业有自主权;
3、计算退休费,其工龄以缴纳保险的年限为准。
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要在该企业工作,不管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已经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工龄应该从进入企业开始计算,即2003年7月分开始。
用人单位不予签订劳动和同和不缴纳保险是违法的,应该予以补签和补交,否则应该受到 处罚,未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该发给双倍工资。追问

2008年前的劳动合同中也有这样,未签劳动合同时应该发给双倍工资说发吗,谢谢
有相关方面的法律文件吗

追答

2008年以前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发给双倍工资,应按照《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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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08
工龄从入职日起计算,从你实际在公司上班起,就已经发生事实工作关系了,所以你可以要求公司补回之前的社保。你可以搜集一些证据,如工资单,考勤,以及一些相关的资料,这个公司是属于理亏的一方。追问

工资册我复印了,复印的是劳资上,没有个人领工资时的签名,这样行不。还需要提供什么。请指点,谢谢
公司劳资方面的人说,我上班时没有指标,不能算工龄及补交社保

追答

抱歉,最近太忙了,所以才上线。你上班没有指标,那你是算临时工吗?如果没有签订临时工的协议的话,公司是没有理由不帮你买社保的,就算无法补缴,也应该将买社保的公司应付的那部分钱算给你,工龄是从入职日期计算的。

追问

我与单位在2011年12月20日已解除劳动合同,我是2003年7月到国企单位上班,至2005年5月没有缴社保,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2012年1月社保转个人缴纳,打印出缴纳的社保单时才发现2003年7月至2005年6月单位一直没有缴纳社保,我找单位管人事的人员,说不能补交。我想仲裁是否已过时效?时效期为多久?

追答

没有时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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