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2-26
发给你一个东西或许有帮助:
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参保人只需办妥上面两步手续就可以了,简单地说就是“走时带根据走,就业续回”,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现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2-27
不需要转移,我都是这样,我在3个省市4个地方交过养老保险和医保,离职了就不去管它,到退休时再去考虑归拢一起,谁知道到退休前我还要换多少地方呢,总要转移续接不是很麻烦吗?国家也不人性化,为什么不实行国家统筹呢,让人终生一个保障号码,走遍全国都可以交
第3个回答 2012-01-06
去你以前上班的地方社保局打印一张单,然后回本地社保局把那张单给他们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