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不给吃饭时间,符合劳动法吗?

我们上班时间是12点至8点,中间一直在各个学校上课,课间十分钟有时候都没有,到休息时间说吃点东西老板还看着,超一分钟都不行,胃都受不了,而且第一周没有工资,我现在都上10天班了,请问现在怎么辞职最合适,她们这种符合劳动法吗?还有之前工资能要回来吗?

不符合,建议辞职后去当地劳动局找劳动监察写一份关于你的情况的书面材料,复印身份证,提交相关劳动关系证明。之前的工资如果未支付给你是可以要回来的,你上多少天班就支付多少天工资给你,一分钱都不能少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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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05
上班时间应给予员工一定的吃饭时间,这是劳动法中规定的。
  这个单位一看就是垃圾,建议你立即辞职,辞职后工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你。追问

非常感谢,那之前说没有工资的一个星期应该也不合理吧,我是不是这一个星期也应该要回?

第2个回答  2011-12-05
应当给员工安排吃饭和休息时间,否则违法,你可以要求你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3个回答  2011-12-05
肯定不符合劳动法,打电话找劳动局求助吧!
第4个回答  2011-12-05
快快辞职吧,现在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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