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大学的学生,03年得了乳腺纤维瘤的疾病,后来手术切除了,那次没有保险。06年5月我又发现复发了,在原位。当时我没在意,06年9月学校组织保险,我也跟着保了,期限是一年。也就是从06年9月到07年9月,我在07年7月再次去做了纤维瘤切除手术,在保险期限内。手术痊愈后,也就是07年8月,我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是保险公司说,我种病属于慢性病,这种病复发,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不会理赔的。可是我第一次得这个病的时候并没有保这个险,也没有向他们申请过理赔,再次复发做手术是在他们的保险期内,为什么不予以理赔呢?乳腺纤维瘤属于慢性病吗?希望专家给予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