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工作七年,其间公司没给买社保也没有签劳动合同,若要辞工,公司是否会赔偿?

如题所述

1、你在公司工作七年,公司却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但最长不超过11个月。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公司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3、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随时离开,除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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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06
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赔偿的。劳动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员工在入职满一个月内,公司需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否则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你这种情况,上了七年班,公司没签定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公司要求赔七年的工资给你。另外,关于社保问题,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一次性补齐。以上这两个问题,公司都是违反劳动法的,你可以带着证据,比如厂证直接去当地劳动局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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