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签了一年,从11年5月6日到12年5月6号,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只能租到1月,怎么办?

想解除合同,房租是2200一个月,租房子的时候就交了2200的押金,如果解除合同是否是违约,违约金会不会是那2200的押金,或者除了押金还要另付违约金呢?因为想解除合同,怕房东不愿意,如果不愿意的话我应该怎么办呢?
我希望能给我一个比较可行的方案
房租里面有一条: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照房屋一个月的月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乙方是我,甲方是房东)
这个赔偿的限度大约是多少呢?因为想1月下旬退房,房租就是交到了2月6号也就是正月十五,那个时候怕房东不愿意了,之后这段时间房子不好再出租,会闲置,房东可能会觉得造成损失,故而向我们要求赔偿。那么这个赔偿的限度怎么把握呢?

房东不退还你押金你也没办法 毕竟白纸黑字清清楚楚。你可以找房东协商下,如果你能找到人续租,能不能把押金退还给你 。比较好的办法就是先不透露目的多跟房东搞好关系,然后再把事情摊出来说,我觉得这是比较可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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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02
一般来说,押金就是违约金。如果你签了一年的合同你现在要解约,当然算你违约了。不过你可以跟房东商量,说出你的实际难处,有可能房东不会计较你的违约行为呢,或者,少给一点违约金。追问

据对房东的了解不可能不要违约金,除了违约金之外大约还可能找我们要赔偿,这个赔偿大约限度多少比较合适呢,我又可以怎么办呢?

追答

那不可能给其他赔偿的,违约最多也只赔违约金。你可以不同意他的无理要求。

第2个回答  2011-11-02
只要符合法律法规,合同中7的条款就有效,没有写明违约金,但违约事实存在,可以5和房东协商、申请街道调解。。。等vモk┱r绀〃k┱r绀〃tb哗>qλ瘠k┱e
第3个回答  2011-11-02
只要符合法律法规,合同中的条款就有效,没有写明违约金,但违约事实存在,可以和房东协商、申请街道调解...等
第4个回答  2011-11-02
如果要解决问题,总得让人知道“什么种种原因导致想解除租赁合同”。若本身房子有问题,而且乙方多次向甲方投诉,甲方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不能保障甲方的住房权利,甲方应向乙方索取赔偿。
whl,不知道是不是你。作为乙方的我,甲方的你。不管你跟房东签约是怎么样,如果真的要说法律的话,好,甲方是你,乙方是我,无论怎么样甲方不能保障乙方的住房设施权利,乙方根本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包括要回押金,就算合同没到期。而且住房设施有问题的期间,乙方曾多次反应问题,甲方根本就是敷衍,没有采取实际行动解决问题,一直推托。

最近烦心事特多,发发牢骚……楼主见怪莫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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