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艺招生标准

军艺招生标准

 1、本科:招收17-20周岁(1994年9月1日至1997年8月31日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艺术学校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应为应届高中毕业生。
  2、中专:招收11-12周岁(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的学生。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军队文化艺术事业,志愿献身国防建设。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录取
  1、本科录取
  考生在我院专业考试合格并报考我院,根据其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以及政审、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①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北京市本科二批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平均值,语文成绩不低于满分的65%,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②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学(声乐、器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平均值,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③舞蹈学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平均值的75%,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④绘画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北京市本科二批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平均值的65%,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⑤音乐学(军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中专录取
  舞蹈表演(中专)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语文和数学)达到120分,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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