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依法具有政府安排工作的退伍军人,待分配是限于6个月内。依据是《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五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