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是农村的,但是户口是
城市户口,其在原来农村盖的房子权属不变,依然属于本人;其房子下的
宅基地使用权,也依旧属于房子的所有者。
但是,这种宅基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已经发生了一点改变,就是由永久变成长期。其实,永久和长期都是模糊的时间概念,在具体政策执行中,永久宅基地使用权的房子可以申请重建,长期宅基地使用权的房子只可以维修维护,不可以重建。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分离,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户。
宅基地使用权人以户为单位,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在户内有成员死亡而农户存续的情况下,不发生宅基地继承问题。农户消亡时,权利主体不再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灭失。同时,根据
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因房地无法分离,继承人继承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依法使用宅基地,但并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