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褒禅山记》中写出了作者游山时感悟到了古人观察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所得益,是因为他们探究、思考深邃而且广泛,启发就是对事物应该要仔细考究,而不应该以讹传讹。
该文是王安石34岁时(1054年)从舒州通判任上辞职,在回家的路上游览了褒禅山,三个月后以追忆的形式写下的。四年后(1058年)他给宋仁宗上万言书,主张改革政治。
12年后(1070年)罢相。他不顾保守派反对,积极推行新法。提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观点,这与本文的观点也有相似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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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从文章后面有“至和元年七月某日,临川王某记”字样,据此可知这篇名文是作者在宋仁宗(赵祯)至和元年即公元1054年写的。当年4月,王安石从舒州(今安徽潜山县)通判任上辞职,在回家探亲途中游览了褒禅山,同年7月以追记形式写下此文。
作者叙述他和几位同伴游褒禅山所见到的景物,以及游山经过,并以此为喻,说明要实现这大理想,在研究学问上要“深思而慎取”。王安石是主张变法的,青年时他就有志于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推行富国强兵政策。
但他也认识到,改革不可能一帆风顺,必将遇到重重阻碍,要成功,“志、力、物”缺一不可,但“物”与“力”不可强求,一个人要想为社会有所贡献,我们能做的只有“尽吾志”。“尽吾志”思想正是王安石后来百折不挠实行变法的思想基础,也是他文章应“有补于世”、“以适用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