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证是父亲的名字能改我的名字吗

如题所述

宅基证是父亲的名字能改自己的名字。但是需要注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对象,为户口在农村的农村村民,而且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的,所以在进行宅基证更名时,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且家庭成员中仍有农村户籍在册人员的,新户主必须是该农村家庭户中的一员,如果不是,则不能更名。
农村宅基证换名需提交的资料:
1.农村家庭的家庭户口薄,新的宅基证更换人必须是家庭户口薄成员;
2.农村家庭户主协议书;
3.农村宅基地宗地图;
4.农村宅基地地籍调查表;
5.当地农村村集体对新变更人的资格审查意见;
6.其他由国土资源部门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
不过一般过户都是过户给另一户的人家,如果自己是独生子女的话,就没必须进行过户了,因为没有这个意义。因为独生子女一直都会跟父母一个户口的,未来只要你还是农村户口,等父母过世后就可以继承父母留下来的房子,那样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宅基地也是可以变更到自己的名下的。
所以说与其现在花时间跟精力去将宅基地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还不一定就可以成功过户,还不如等继承房屋得到宅基地的,反正宅基地都会是你的,不用太着急的。
而如果农村家庭有两个儿子的话,其实也是没有现在过户的必要了,因为未来两个儿子其中一个会进行分户,到时候再进行分家的时候处理宅基地就好了。按照现在农村的习惯,一般宅基地都是留给没有分户出去的,而分户出来的儿子就是自己申请宅基地,这样宅基地的归属也是很清晰的,大家也没必须着急将宅基地进行过户到自己名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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