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客观的了解保险产品?

如题所述

说到客观了解保险,其实就是要知道如何看懂保险,不同的保险产品类型,挑选的重点是不一样的。

重疾险

重疾险本质是收入损失险,解决由于罹患重大疾病而没有工作收入的风险。但是由于重疾险过于复杂,普通人根本就没有辨别好坏的能力....

深蓝君针对不同的保障和预算,总结了一张图:

低配版就是纯粹的,只保障重大疾病的产品,优势就是价格低,适合预算非常有限的朋友。

基础版就是在只保障重大疾病的基础上,增加了轻症的保障,保费长一点,但是可以接受。

标准版在基础版之上,增加了中症保障,弥补了基础版的缺点。

以上三款,都是比较适合工薪基层选择的,杠杆较高,用较低的就可以获得较高的保额。毕竟买保险就是买保额,保额过低,是没有意义的。

医疗险

现在的医疗险设计的越来复杂,并且国家没有统一规定,所以很难选择,深蓝君建议,挑选一款百万医疗险,主要关注如下 3 个方面:

    保障好不好:目前市面上的百万医疗险,同质化严重,很多产品的保障和价格十分相似,大家关注重点保障就可以。

    能不能买到:如果健康有异常,可以挑选支持智能核保的百万医疗,能快速得到核保结论。

    能买多久:大部分百万医疗都是一年期的,有停售风险,因此选择续保条件好、或保证续保的产品更靠谱。

意外险

在整个保险规划中,意外险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她有以下三个优势:

    高杠杆:意外险很便宜,一年几百元的保费,因意外身故能获得上百万的赔付,杠杆很高。

    伤残保障:这是意外险独有的功能,如果因意外受伤致残,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获得不同比例的赔付。

    购买宽松:大多数意外险没有健康告知,无论男女老幼,都能找到与之相应的意外险产品。

我们在购买的时候,要注意以下3点基本保障: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

寿险

寿险保障很简单,主要是以人的寿命为标的,如果不幸身故或全残,便可以赔付保额。定期寿险是深蓝君最喜欢的保险,建议家庭支柱一定要配置一份。因为他可以在你无法继续承担家庭责任的时候,让你的爱得到延续。

深蓝君总结出 3  个挑选要点,大家可以关注一下:

    性价比要高:花同样的钱,要买到更高的保额。

    免责条款少:要知道什么情况不赔,限制越少越好。

    健康告知宽松:健康告知宽松,想买就能买到。

总结

以上就是深蓝君关于如何客观地了解保险产品给出的几点建议。保险是一门学问,无法通过一个回答或者几句话让你真真正正的就成为保险高手。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可以点击我的头像,点击深蓝保官方网址,输入关键词,查看相关原创文章,相信会让你有所收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0-21
  您好,了解一款保险产品需要从多个层面入手,除了产品保障责任、保费、性价比之外,还需要对承保公司、增值服务等层面进行了解。
  若是您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对保险产品并不是很了解的话,可以寻求专业保险咨询顾问进行产品解读。
  慧择保险网提出了保险“三不三帮”服务承诺,可以帮助旗下用户提供“帮理解”服务,可以帮助用户更好地了解产品内容,主要有下述三种途径:
  由北美精算师、资深保险咨询顾问、核保专家、理赔专家、医学专家、法律专家组成的产品解读团队,精心梳理产品要点、难点和特性,帮助用户全面、深入和多维度了解产品。
  专业保险咨询顾问1对1服务,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案例讲解保险产品特性和条款内容。
  通过不同的内容形式(文章、图片、音频、视频、常见问答、产品对比表、H5页面等),帮助用户理解保险相关概率及产品特性。
第2个回答  2019-10-21
就是系统的了解。
首先你要了解保险的意义和功用,然后了解保险产品的用途,背景,出发点,以及能解决的问题。仔细阅读保险条款。
然后要了解保险和人的关系。
最后,根据,人-社会-经济-压力-责任等一一了解,你才能真正的了解一款保险产品。
第3个回答  2020-03-04

《保险法》规定,对于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监管分为审批和备案两条轨道。此前依据《关于实施<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除机动车辆保险、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保险期间超过1年期的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产品均需报银保监会审批外,其它保险则只需报保监会备案。此次银保监会对财产保险产品的备案范围和监管方式作出重大调整,首次将1年期以上保证保险产品纳入备案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2019年10月的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删除了融资性保证保险产品由银保监会负责备案并监管的规定。因此随着此次通知的下发,保证保险行业全面迎来备案制,此后保证保险产品均由相关银保监局负责备案并监管。




1、分类备案,属地监管


此次通知的发布,首先带来了保证保险产品备案和监管权限自银保监会至银保监局的下放。
从产品备案上看,1年期以上的保证保险产品不再需要先行获得银保监会审批,融资性保证保险产品亦无需如此。保证保险产品在经营使用后,须由财产保险公司总公司作为产品备案申报主体,向总公司营业场所所在地银保监局(产品使用范围超过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产品使用地银保监局(产品仅在某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备案。
具体而言,保证保险产品首先通过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自主注册平台”报送,平台对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自动审核,对材料完整的实时予以注册,产品注册完成后即可使用;而后方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通过“保险产品电子化报备和管理信息系统”向银保监局备案,由该系统进行备案及发放备案号等后续操作。相应的,通知要求所有产品的备案材料均以电子化方式报送,这也有助于解决传统纸质备案的弊端,提高监管效率。


从产品监管上看,融资性保证保险产品无需由银保监会监管,保证保险产品将由银保监局进行属地监管,统一由银保监局跟踪监测、防范潜在风险、实施非现场检查。为系统防范风险,通知也要求除一般备案材料外,融资性保证保险产品还应提供公司产品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风控措施等材料,辅助银保监局备案及监管。结合此前银保监会下发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不难预测融资性保证保险产品的监管力度将逐渐加大。




2、事中、事后监管强化


此次通知的落实,也将推动保证保险产品走向“后监管时代”。从审批制到备案制,险种报备从产品审批转为自主、在线、实时的产品注册,险种监管也由事前审批改为事中、事后监管。
围绕事中监管,通知要求银保监局对问题产品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并引导银保监局强化其对于条款费率、风险控制等的事中监管,不断提高产品监管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如从资产负债匹配、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围绕事后监管,通知着重强化了产品退出机制,明确问题产品一经发现,将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节严重的,还将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财险公司申报新产品。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此次改革一方面能够在放开前端的同时着力于管住后端,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另一方面,这有利于促进保险监督管理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将保证保险产品的制定权交给市场主体、将选择权交给消费者。
对于财险市场而言,此次改革能够激发行业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保险公司可以自主拟定保证保险条款与费率,而后在使用的过程中不断调整更新,最终诞生的保险产品将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因此随着产品供给端的放开与准入门槛的降低,保证保险市场化也能相应提速。当然在保证保险的市场化进程中,监管部门也应谨防自由竞争可能带来的无序竞争,维护保证保险市场秩序和产品生态走向有序和多元。




3、财险公司主体责任提升


在部署行业自律与属地监管之外,通知还强调了财险公司产品管理的主体责任,对财险公司的产品管理管控能力和风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具体而言,保险公司对保证保险产品开发、设计、销售负主体责任。在产品开发方面,保险公司应全面清查存量产品,通过法律审查、精算审查、合规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予以清理和修订,也应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设计后续产品,提高险种开发质量。在产品使用方面,保险公司应通过内控制度落实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主体责任,并通过风控制度落实风控合规主体责任。


另外对于保证保险来说,保险公司还需重点落实保证义务履行、信用风险管控的主体责任,发挥保证保险产品在社会信用管理中的增信保障作用。




保证保险产品的“审批改备案”,在强化监管的同时也将有力促进创新。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此次改革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更启示其抓住监管导向,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水平,面向市场深耕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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