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厦门湖里公办一年级社保交几年才可以进去外地户口,也没有买房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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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参照今年的湖里入学积分来分析。
根据《湖里区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一、积分入学基本条件
(三)随迁子女父(母)最近三年(2014年9月—2017年8月)在厦按时缴交社会保险的年限累计达到两年(24个月,含24个月,补缴月份不纳入累计)以上,并且社保缴交单位应与务工单位一致。
二、积分计算方法
入学积分按照基本分30分、实际工作生活积分70分和附加分10分三部分计算积分。具体积分项目和分值如下:
(一)基本分,总分30分。同时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一条规定三项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得30分的基本分。
(二)实际工作生活积分,总分70分。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随迁子女父(母)在厦门市暂住且务工超过积分入学基本条件规定的年限(两年)的,每多累计1年得2分,不足1年的,按照实际天数*2分/365天计算得分,本项总分不超过12分。
2.随迁子女父(母)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超过积分入学基本条件规定的年限(24个月)的,每多累计12个月得4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4分/12个月计算得分,以按时缴交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总分不超过24分。
3.随迁子女父(母)在湖里区购置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实际入住,且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合计超过50%(不含50%)的,得20分,拥有多套房产的仅按实际入住的一套计算。
4.随迁子女父(母)近两年暂住地与务工地均在湖里区的,得9分。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得5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已接受处理的不得分)。
(三)附加分10分。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暂住、务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可作为附加方申请附加分:附加方在厦暂住且务工按每年得1分、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每满12个月得2分(以按时缴交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计算积分,但附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
综上所述不是说有缴纳社保就可以进入公办学校的,要进入公办学校,要根据你入学积分的高低还有你要进入那所公办学校的招生名额还决定的,如果那所学校已经招满了,就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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