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报销的个人汽油费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直接计入企业管理费用-车辆费用中。
管理费用是指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 为组织和管理 生产经营活动 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等。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益。
扩展资料:
征税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如何证明是私车公用呀?是不是员工跟公司签订私车公用协议?可以签订无偿使用协议吗?谢谢!
追答我也是网上查的,只能供参考,签订无偿使用协议是可以的。但是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合同未标明金额的,应按凭证所载数量及市场价格计算金额,也就是按公允租金,依适用税率贴花。对于印花税应计入“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