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关于消防控制室布置的相关条文在哪里

RT。。。翻了半天没翻到
《高规》4.1.4条要求:“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高层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新版GB50016-2014中有没有类似条文?

在国标文件的第8.1.7条,GB50016-2014中8.1.7条具体规定如下:

扩展资料: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

现批准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3A、5.4.4(1、2、3、4)、5.4.4B、5.5.8、5.5.13、5.5.15、5.5.17、6.2.2、6.7.4A、7.3.1、7.3.5(2、3、4)、8.2.1、8.3.4、8.4.1、10.1.5、10.3.2、11.0.4、11.0.7(2、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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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28
在50016-2014第8.1.7条

8.1.7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3
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4 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
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的规定。
第2个回答  2015-07-15

GB50016-2014防火规范只有只有这里下面的,楼主说的是在火灾报警设计规范GB50166-2013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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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5-07-15
你还是看看GB50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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