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板拖欠工资不给 我们也没有劳动合同 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1、到劳动部门投诉先到劳监大队去进行投诉,劳监大队调解,它没有强制性,只能到公司去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工资就可以追讨回来,如果调解不成功,再到劳动布局投诉。2、申请劳动仲裁 到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申请,在递交申请前需要到工商局打印用人单位的信息。拖欠工资须承担法律责任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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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23
虽然你们没有劳动合同,但是也不影响你们的劳动关系的权利。
所以您还是可以受到劳动法的保护。您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你双倍工资的赔偿。
也可以要求企业把您这些年没有缴纳的社保补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2-01
可以去单位所属区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收集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去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主张支付拖欠的工资且依据38、46条主张经济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21-09-09
单位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都是违法违规的,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反应解决。不行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
第4个回答  2021-09-09
首先,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其法律后果是: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的次日起,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前一日支付双倍工资。其次,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扣留劳动者工资是违法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持有关证据材料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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