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现在社会的一种弊病,其实彩礼就是一种心意,而不是交易,觉得没把彩礼带回小家庭是卖女儿,这种说法本身就很狭隘。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彩礼是男方对女方父母的一种诚意,是感谢女方父母的一种方式,感恩他们能将女儿嫁给自己,向他们证明自己今后有能力能让他们的女儿幸福。
在古代彩礼不是给新娘父母的所谓抚养费,而是给新娘添妆的钱,新娘父母不但不私吞彩礼,还会分一份财产给女儿,也就是嫁妆。彩礼和嫁妆都应该最后成为新娘的私人财产,所以怎么处置应该由新娘决定。如果丈夫未经妻子同意,一般不能随意过问。
同时我相信很多父母收到彩礼也会将彩礼交给女儿带回到夫家,做为两口之家的备用金,当然也有个别父母会留下部分,这也情有可缘,毕竟是养了二十多年的女儿,就这么嫁到男方家,留下一部分也是可以体谅的。
其实有很多情侣本身感情没有问题,却在论及婚嫁时因为彩礼没谈妥分道扬镳。我个人觉得双方在谈彩礼时明确自己的诉求,表达彩礼对于自己的意义并不是钱本身,而是男方家的诚意与认可。
同时也想让家人看到婆家人对自己的重视,让家里人相信你嫁过去一定会得到尊重。也可以说明彩礼的用处,表明钱不是给父母的,是给自己的。
将来结婚后也是要带到新组建的小家庭的,并不会被自己父母占为己有,甚而你也可以表示,你也是有嫁妆要带过来,并不是单方面让他们付出的。
总的来说,能够为了彩礼这种事本身这样斤斤计较的人,我觉得真的不是那么喜欢这个要和自己共度一生的女孩,否则不会这样在意彩礼的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