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签字了,但没收到款,对方起诉我法院应该怎么判

如题所述

如果写了借条,但是没有收到钱被起诉的话,首先承认自己有写借条,但是没有收到应得的借款。当事人必须要有没有收到应得借款的证据,说明借条无效。如果能够证明借条无效的话,那么法院就会判不需要进行还钱。
法律分析
借条无效的情形: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经法院查实,如果借贷行为没有实际发生,原则上不予支持,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5、主体瑕疵:如民间借款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的,且行为能力存在瑕疵的,则该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也存在瑕疵。如果该自然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但该合同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该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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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31
从证据效力上来讲,借款协议签订,只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该协议已生效但是否实际履行尚需有其他证据证实,如对方举不出向你履行了出借义务(诸如收据或付款银行凭证),而你又否认收到对方给付的出借款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驳回对方起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1-31
签订协议后,没有收到款项的属于合同未履行,法院会查明协议是否履行作出判决的。
第3个回答  2012-01-31
你是否给对方收据,如果没有收据,借款协议不生效
第4个回答  2012-02-01
对方需要举证付款,不然,光有协议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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