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颜色变化面积不超过百分之30的,不需要进行登记。如果超过30%,则需要备案存档,并在车辆改色后的10日内进行登记。
在准备机动车换色前,需要先咨询车辆注册登记的车辆管理所,了解本区域是否允许使用贴膜的方式改变车辆颜色。如果地区不支持,只能将车膜撕下,恢复原有颜色。
申请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车主不必先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可以先更换车辆颜色、装大包围、更换发动机等等,然后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除此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如果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罚款,并可以扣押车辆,改回原来车身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