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和陪嫁是相互的吗

如题所述

彩礼和陪嫁是相互的。

嫁妆和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彩礼是男方给女方的,是赠与女方的,嫁妆本身就是女方自己的,所以双方即便离婚的情况下,也不参与分割。若彩礼和嫁妆产生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的,则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若彩礼和嫁妆产生于结婚登记后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彩礼和嫁妆是属于女方的,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财物,嫁妆则是女方父母赠送给女方的财物。理论上最终的所有权人均为女方,且均是以赠与的形式获得。

彩礼的解释

彩礼在性质上是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即“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老百姓操劳多年,倾其所有给付彩礼,是迫于地方习惯做法,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之的。这种目的性、现实性、无奈性,都不容否认和忽视。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涵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

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而且,依据“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涵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这一内容。“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也应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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