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房产过户的要求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房产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 委托拍卖合同 ,拍卖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以拍卖行的名义主持拍卖。二、拍卖的鉴定与估价。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和估价是拍卖前的第一项准备工作,核定房产评估必须由 房地产评估 师进行,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责任。三、确定拍卖房产底价。指拍卖成交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底价过高会导致拍卖失败,过低又会使委托人受经济损失。底价确定后,当事各方应保守秘密。四、确定拍卖日期。日期拟订和拍卖房产的产别、用途、数量都有关。从刊登广告到公开拍卖,间隔可在一周左右,展样时间不得少于2天。

法律客观:

《拍卖法》第四十五条
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第五十二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五十五条
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