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学校被同学打伤应该怎么处理?学校负法律责任吗?

如题所述

可以先找学校,如学校不管就报警,让警察来管。一方面,如果打人者年满14周岁,警察就会管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二,我还在学校被同学打伤学校负法律责任:



学生在校被同学打伤了,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拓展资料

孩子在学校打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16周岁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14至16岁承担部分罪名的刑事责任。16岁以上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属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打架斗殴,则要看具体行为性质:

1、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轻微伤以上、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的,涉嫌“寻衅滋事罪”;



3、如果是双方聚众斗殴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双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众斗殴罪”。

孩子被打,家长肯定要到学校评理,找学校调解,如果自己孩子没有责任的,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受伤导致轻伤,还应该叫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孩子之间打架一般不构成法律责任,但是情节严重的,也不排除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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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4

如果学校有一定的过错,学校和学生应该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学校没有过错,打人的学生应该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是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其他公民造成一定损害的,单位有一定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给予被害人适当的赔偿。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关于“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执行)》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在精神病医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的法律规定。

第2个回答  2022-01-07

小孩在学校被同学打伤,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与该同学一起承担责任,学校没有过错,由打人的同学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1、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

2、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执行)》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在精神病医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的法律规定。

3、我国《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问题作了原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专门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学校等教育机构违反对未成年学生教育、管理、保护等。

我国法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的是一种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未尽上述职责造成未成年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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