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教师落聘被辞退怎么补偿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11
【法律分析】
1. 若在编教师面临解聘并对此不满,可向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投诉,或者请求教育局介入调查。通常情况下,教师会被安排在原岗位进行竞聘,而对于那些与学校解除工作关系的有编制教师,相关部门会协调将其调至其他公立学校。人事档案的调动将由教育局负责申请。
2. 如果两个公立学校隶属于同一个教育局,那么调动程序会更加顺畅。而在涉及两个不同教育局管理的情况下,需要联系这两个教育局的人事部门进行协调。
3. 在职教师如果存在违规补课、收受学生家长礼物和礼金、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导致工作受损,或者品行不端、侮辱学生等严重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教育局和用工学校有权解聘该教师,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其是否能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甚至永久不得参加。
一般情况下,在编教师不会轻易被解聘。在人事调动的情况下,需要由用工学校和教育局协调,直至三方都满意才能进行正常的人事调整。只有在出现上述第三点所述问题时,才可能面临解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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