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资料是否一定要在竣工后交档案馆?

市政工程资料是否一定要在竣工后交市政档案馆?有没有时间限制?

根据~《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1987年5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3号令修正并重新发布)
第十一条 各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将该项目的主要的城建档案无偿报送市城建档案馆或者区、县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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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13
是的,好像没有。但是还是快点好 防止忘记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15
市政工程资料是施工过程中的工序资料,是反映施工过程的真实证明材料。
所交市政档案馆的资料是完整的工程资料,里面不只是含有施工过程的工序资料还包括前期的施工准备资料,里面包括建设单位即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前期准备资料和过程资料,和后期的验收资料,工程评定等相关手续。
交市政档案馆的属于存档资料,必须是项目工程的全部资料,当然这里必须是完工的而且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都必须装订成册(册厚符合档案规定)。
具体交市政档案馆的资料分册及要求,你可以到当地的档案馆或建设单位咨询,各地的规定都有所差异。
上交竣工资料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部分地区要求一并上报电子资料,以便备份保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2-13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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