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5-30

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范本(精选8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书,签订协议书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那么相关的协议书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我整理的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范本(精选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一、此次活动由商场组织顾客出游,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黄山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顾客本人承担。

  三、黄山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顾客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顾客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黄山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顾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顾客必须签署《黄山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如不能接受,后果自负。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

  乙方:

  日期:

  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我们自愿结伴开展自驾游、自助游活动。如旅行需要用车,车主义务提供车辆,驾驶员义务提供驾驶服务。我们同意并遵守以下协议:

  (一)每次自驾游、自助游活动均坚持“加入与退出自愿,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如果出现安全事故,活动中任何参与者(包括车主和驾驶员)不承担事故的任何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但所有参与者有互相援助的义务。

  (二)参与者应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出现事故才有赔偿保障。 (三)旅行中的费用实行AA制。旅行用车的油费、过路费、维护维修费等由大家共同分担。

  (四)参与者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个人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因个人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责任自负。

  (五)本协议为集体协议,原件1份,参与者可复印存留。为避免每次活动签名的麻烦,本协议从签名即日起到二○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前均有效。凡在此期间参与下面的任何签名者邀约的出游活动,均为完全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

  自驾游、自助游活动具有一定风险,敬请认真阅读以上协议内容后签字确认。

  甲方:

  乙方:

  日期:

  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本次户外活动本着放松心情、亲近自然、无任何商业目的、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 但户外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本协议书为强制性必签文本,签字人必须签写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签字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不签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必须是环境保护主义者,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四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个体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本次活动召集人、组织者对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七条 本次活动时间:20xx年12月xx日(上午7:00至下午5:00)

  我已经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甲方:

  乙方:

  日期:

  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规范出游活动,丰富业余生活,使每一个出游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请参与者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凡参加者均示为认同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内容。

  一、爱我大兴社区是一个非注册、非经营性的网络组织,没有任何人是专职的工作人员,每次出游活动的发起、联系、组织都是版主和热心网友的义务工作,为大家提供免费和无偿的服务而非营利性活动。在参与者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上组成的。由于活动为自由组合性质,一但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由侵权人对此承担完全赔偿。活动的组织者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出游活动存在很多不可预见的危险,道路行驶、旅游过程、食宿、自身身体健康、自然灾害等等,均有可能造成对自己生命财产的伤害和损失。参加者应当积极主动的购买保险,降低损失。一旦发生事故和人身伤害,由保险公司和自己负责赔偿,不牵扯参与活动的组织者和其他人员;如因个人身体素质的原因致身体健康出现问题,亦同上述条款。

  三、出游一切活动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切因参加活动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加活动者自行独立承担;

  四、出游一切活动的车辆、设施以及有关装备属于参加者自己所有,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也由自己承担;

  五、所有出游活动的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

  六、出游活动的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16周岁的,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组织和参与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参加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她)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组织者和参与者同样不承担;

  七、所有参与者均应该详细提供自己真实的姓名及年龄,并确定自己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外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凡未如实提供上述信息者,活动一经加入。均视为认同上述条款并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日期:

  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此次活动由东莞桥头阳光社统一组织桥头镇孤寡老人及志愿者出游,本次活动是东莞市团委主办的“梦想.行动”之帮助东莞桥头阳光社圆梦的活动,资金由东莞百分百实业集团捐助。

  第二条:本次活动为非盈利公益性质活动,甲方承担保障乙方在此次活动中交付旅行社费用及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险的责任。乙方自愿参加此次活动。乙方理解、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

  第三条:乙方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保障义务。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与活动安排,充分了解此次活动的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放弃对阳光社及其他同行成员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如在此次活动中,乙方未遵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在活动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因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加害人索赔。乙方同意,如有损害结果发生,甲方的任何建议均不构成对损害结果的故意或过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同意,在活动过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权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活动参加者。

  第七条:乙方同意,如遇可能损害本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所有活动参加者均拥有自救的权利,但无救助他人的义务。所有的救助行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础之上的见义勇为或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构成任何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第八条:如在此次活动中,乙方因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损坏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第九条:乙方清楚知道车辆行驶过程中及中途游览过程中是有潜在危害的。活动中会有意外受伤,心脑血管疾病发作等,乙方自愿参加本次出游活动。因此,乙方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并且,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到达目的地后,甲方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动,均在活动结束前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活动,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甲方负责人,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在活动中若乙方私自离队,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二条:如在活动中乙方因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第三方受损的,由乙方单独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协议签订后不能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一、声明:

  1、该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活动发起人、组织者或领队(以下协议中简称:发起者)和同行成员明确知晓户外活动所存在的风险,提高参加人员的抗风险和自律能力,免除活动的发起人和同行成员在活动中出现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连带等责任,让户外活动更加安全、健康、快乐、有意义。

  2、活动中,对于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的事件,则不在此协议范围内,必须由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凡报名参加活动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视为你已经仔细阅读和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青春飞扬户外骑行俱乐部免责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并要在注册成为会员时签字和在本协议上签字。

  4、此协议为相关责任的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和免赔的协议。你如果在此协议上签字,潜在代表你就已经完全知晓、理解和同意接受《青春飞扬户外骑行俱乐部免责协议书》全部条款,你就放弃了向活动发起者和其他成员提起诉讼的权利;永远免除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二、风险的承担:

  我参加户外活动是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依签署此有关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自担的协议为前提条件的。我知晓活动的发起者只是活动的联系人,并非职业的领队、向导或有许可证的急救人员。我知晓领队、向导和急救人员及同行的成员可能并没有参加过户外生存课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训和经验。我知晓他们并不能对我安全负责。

  三、关于豁免责任,放弃权利和赔偿的协议内容:

  1、本次活动非商业活动,非旅行社组团旅游,也非赢利性质自助游活动;是属于个人设计的出行日期及路线,活动性质仅限共同爱好者自愿参加、共同参与、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全程遵循“自助,互助,低碳环保”的原则;发起者和其它参加活动人员一样,同样也是自愿参与者,对其他参加者没有绝对的管理和支配权力;对于活动中突发的一切足以影响到大家切身安全和利益的不可抗因素等重大事项尚需参加者共同商定;活动中发起者仅有义务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参加者也有义务服从活动的整体安排。

  2、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均视为你已经仔细阅读、完全理解责任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和赔偿的协议的全部条款内容。代他人报名需告知被代报人《户外活动免责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参加活动的被代报人也视同接受了本协议全部条款。同时,我知晓报名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知晓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后,报名后视同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

  3、户外运动不同于常规的旅游活动,采取的线路也不是一般的常规旅游线路,有时气象条件也非常规,而是具有一定的探险性质;该项运动本身最大的特点在于其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活动安排的时间是估算时间,实际活动时间可能出现较大的差异;报名前,我已阅读活动内容和《户外活动免责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并经过合理判断,同意接受本活动计划和《户外活动免责协议书》全部条款,同意自行承担本次活动的所有的风险和后果;包括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设施带来的风险;如果由于我的行为和我的参加而导致了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我同意免除所有其他人的赔偿连带责任。

  4、参加本次活动,包括登山、徒步、郊游、住宿(露营)、就餐以及活动和装备的使用等都存在有潜在危险,可能会受到身体损伤、瘫痪、甚至死亡的`风险,我也知道健身和休闲等活动也存在突发病、心脏病等甚至死亡的风险;我自愿参加这些活动和使用活动的装备,如果因为在参加本活动中受到伤害,我同意自行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伤害的风险,甚至死亡的风险,并且,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我永远免除此次活动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5、本次活动可能对身体和精神方面都有一定考验,可能遇到在恶劣天气中进行活动的可能,也可能远离救助和医疗服务地点,短时间(或24小时)内无法得到救援;我清楚的知晓活动发起者无法全面预见该活动中所有的风险和不利,我知道以上所列的风险并不完全包含本次活动中的所有可能的风险;当我万一遇到上述等伤害后,所有救援和医疗等全部费用我同意全部承担,活动的发起者和其它参加者不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连带责任;同时我永远免除此次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和法律责任,并不仅限于以上所列的风险中。

  6、我清楚知道此次活动发起者不是保险公司,没有义务为我购买意外保险等险种,我知道自己购买保险的意义,以防万一;我知道发起者已在活动内容中提醒我本人,在活动开始前自己了解保险类别和购买保险;对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可由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7、在此我谨宣布我自己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户外骑行活动,没有那些会影响我参加户外骑行活动或使用装备的不适、损伤、病痛、心脏病、突发病历或其它疾病;我理解我能够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我的风险:注意环境,注意我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注意所有与安全相关的衣物和装备的适用状况,只参加那些自己精神和身体能力之内的活动;我清楚知道,我的安全是我个人的责任和取决于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断;我同意和保证,如果任何时候我认为是不安全的,那么我会立刻中断活动的进行。如我在活动中发生各种疾病或伤害,甚至死亡,我同意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我永远免除活动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8、当由于出现各种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发起者和同行成员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我同意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我永远免除此次活动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我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协助的时候,我将配合协助发起者及同行成员尽力协助我的同伴,但这只是在以下情况:在我的判断中,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并且不会给自己带来不合理的危险;我进一步理解到,我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去协助别人,同时,发起者以及我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员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责任来协助我。

  9、我在此特意和有意的声明:我已经年满18岁!我已阅读和理解以上声明和全部条款内容;我理解参加户外活动相关的风险;我同意承担由于选择和参加以后的户外活动而随之来的全部责任;对于参加户外活动而引发或与之连带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无论出现任何形式和性质的害伤,无论这些法律要求是基于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我永远免除活动发起者和同行成员、任何第三方的赔偿及法律责任。

  10、我知晓报名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知道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后,才能报名参加本次活动,报名后视同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我知晓,一旦签署,此协议将生效,也知晓本协议同样有效于我的继承人、近亲、执行人、管理人、个人代表和转让人。代为签名者视为已沟通并被授权,否则由代签人承担后果。

  11、协议范围:凡是报名参加并注册成为会员者均视为已经阅读、理解,并完全接受该协议条款;该协议自注册成为会员签字后开始生效,至退出俱乐部成员时终止。(骑行至集合地点前和活动结束解散后的路途,已不属于活动范围内)。必须本人签字,方可有效;他人代签,视为无效。自签字后,以后举行活动无需再签,(协议中的本次活动指青春飞扬户外骑行俱乐部每次举行的活动)。所产生的效力直至本人退出俱乐部为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注意义务和自我保护义务,如在活动中发生脱团,或未经许可参与本公司安排的项目外活动(如下水游泳等)造成的人身财务损害后果,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和本声明妥善解决。

  第二条

  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财务损害,赔偿责任公司同样不承担。本协议中关于免除公司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所有其他参与人。

  第三条 熟知并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与活动安排以及所有应注意事项和细节,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所存在的风险及潜在的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风险。

  第四条

  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

  本次活动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由本人独立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有损害结果发生,公司对于活动的任何建议均不属于构成损害和过失原因。

  第六条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设施设备(如天气、动物)等所造成的意外事故伤害,本公司不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七条

  不宜参加此类活动未提前申明或执意参加者,在没有医疗急救设备的偏远地区突发疾病或遇到事故等无法及时治疗,本公司将不对此负责。

  甲方:

  乙方:

  日期:

  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一、倡导自助户外活动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贴近自然,感受社会,交友联谊,热心参与公益活动,在活动中学习各种知识和技术,培养团队精神,共同提高个人素质。

  二、车友会的各项活动,由车友会成员自由、自愿参与进行,发起者将尽力协助所有参与者活动的顺利完成,但不对活动参与者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活动的参与人应了解全部活动中可能的风险,这些风险需要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自负。

  三、车友会发起的活动的性质是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发起人仅起到倡议作用。发起人或组织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及连带责任。

  四、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积极向上的社会道德风尚。一切因参加活动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加活动者自行独自承担。

  五、活动中自备的车辆设备以及有关装备属于参加者自己所有,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也由自己承担。

  六、因为车辆驾驶和户外活动具有相当程度的危险性,在参加时请注意安全,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和义务充分考虑。参与者的安全责任由参与者个人自负,自驾游活动发起人强烈建议您参加相关保险。活动发起人发布的活动计划和召集,属个人倡议行为,活动的发起人、其他参与人不承担参与人个人安全问题的连带责任。

  七、有车辆参与的各种活动中,搭乘人不论是免费搭乘,还是分摊费用搭乘,发生意外事故时,搭车人除了从车辆保险或事故对方得到的相关赔偿外不得向车主索赔,车主不承担因事故造成搭车人人身财产损失的赔偿连带责任。同样,搭车人也不承担车主的车辆损失。如果车主把车辆交给搭乘人驾驶时发生的事故,由驾驶员和车主共同协商,因此,车主请谨慎选择驾驶员。

  八、活动的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的团队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的损失或责任法律上分担的根据。

  九、申请人签字后即表示申请人已经完全阅读完毕并完全无条件同意本协议。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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