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帮我交了两个月社保,又从我工资里扣走??

我在公司做了三个月,(三个月差几天。)
公司帮我交了两个月的社保,
最后一次发工资,财务部把公司给我交的那一部分社保400多块钱,从工资里面扣掉了
理由是:试用期没过的员工,公司不帮交社保。

请问,公司已经帮我交的社保,能再从个人工资里面扣掉吗??这是属于正常行为吗??
我能不能向公司讨回那400块??
今天我去公司讨说法了,我说,公司缴的那部分是应该交的。。怎么可以又扣走?公司说试用期员工辞职辞退的,公司缴交的那一部分社保,得从工资里扣回。说这是公司的文件规定。。

劳动法规定,公司在试用期也要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企业缴纳部分是公司的义务,因此这部分费用是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工资中扣除的只能是个人缴纳部分。因此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该单位,或找劳动局咨询起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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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9-03
他扣的是那部分阿?如果是你自己应该交的那部分,就没有问题。
社保本人也要交7%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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