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一家小公司上班,老板没有给我们签劳动合同,而且还经常拖欠工资。所以我选择了离职。

离职时老板还差我几千块钱,所以我们写了欠条,有盖章。可是现在离还钱日期已经过了快一年了,老板的钱还是没有全部给我。请问这种情况到劳动局投诉有效吗?

建议到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到法院起诉,如有难度,可以请律师,或者到司法局寻求法律援助;另外对方没和你签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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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10
注意时间,你可以找他重新换写一张欠条。
第2个回答  2011-11-14
差得是什么钱?工资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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