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被别车碰到,交警判决对方付全责,对方有保险赔,但他仍不愿垫钱赔偿?我该怎么办?

我已垫付修车费用650元,修车发票在我手上。对方不愿给钱我。还扬言“你去起诉我好啦”。咨询对方保险公司说他如果不拿我的修车发票和我的行驶证复印件是没法获得我的修理费赔偿的,但他可获得他的车修理费赔偿。这样,他就没任何损失,而我就没地方获赔了。真得只能为650元起诉了吗?

  可以通过起诉方式解决。
  机动车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这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规定。当当事各方无法对财产损失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起诉方式解决,同时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赔偿义务人不按判决内容执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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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12
可以要求交警主持调解。如果对方不同意交警调解,只能向法院起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1-12
650元一样可以起诉,诉讼主张包括由对方承担诉讼费用。
第3个回答  2011-11-12
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起诉对方
第4个回答  2011-11-12
600多告法院?脑克被挤了。只有喊交警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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