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毕业
重庆市主城区就业:
2009年7月-12月 A单位试用期 未办理社保 6个月
2010年1月-11月 A单位办理社保,账户为甲 共11个月
重庆市某区县就业:
2010年12月-2011年1月 B单位试用期 未办理社保 2个月
2011年2月-2011年4月 B单位办理社保,当时未拿到位于主城区账户甲的接续卡,只能在本区县新开设账户乙办理社保 共3个月
2011年5月至2011年12月(至今) C单位办理社保,因为同是位于该区县,所以在乙账户内办理社保。
由于情况比较复杂,请您看清楚了基本情况再回答,也请不要说“具体咨询当地社保局”这种话,先谢谢了!万分感谢!
问题:
1、现在已离开A、B单位,但关系都不错,现AB单位两张社保接续卡都在我手中,但又就职于C单位,请问怎么把主城区与区县的两个账户合二为一?即将甲账户转至乙账户
2、2009年7月-12月 A单位试用期 未办理社保的6个月,现在还能补交吗?怎么补交?能否以A单位名义补交
3、2010年12月-2011年1月 B单位试用期 未办理社保2个月,现在还能补交吗?怎么补交?能否以B单位名义补交
4、以上3点如果可以办理,该以怎么样的顺序办理最好呢?
谢谢各位热心网友!
我再补充一下,之前没提到的情况,也是我比较急切的原因。
现在因为某事项需要毕业后的工作证明,而该工作证明仅承认单位给我交的社保记录,也就是说,试用期因为没交保险,叫当我没工作。可我明明在那里工作,而且这合计6+2=8个月的工作证明对我很重要。
据说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也必须交社保的,但现在没时间考虑这些了,就算补交的钱当中,单位和个人部分都由我自己出,这个都没关系的。关键是现在这种情况能否办理补交
谢谢。
现在因为某事项需要毕业后的工作证明,而该证明只承认单位给我交的社保记录,也就是说,试用期因为没交保险,叫当我没工作。可我明明在那里工作,而且这合计6+2=8个月的工作证明对我很重要。算补交的钱当中,单位和个人部分都由我自己出,这个都没关系的。关键是现在这种情况能否办理补交
可以办理补交。你说和甲乙单位关系都比较好,那么你试一试让他们帮你补交。
之前的回复是通常情况下,单位不愿意帮助个人办理缴纳手续,但你在上面也提到了关系很好,然后又只认社保,就只有让单位帮助你缴纳了。
你在甲单位上班时,有劳动合同吗?如果有,一年内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只能一个月,你可以让甲单位为你承担五个月,如果甲单位不同意,就让甲单位帮助你补一下社保了,这个主要还是看你和甲单位关系到底怎样,他们愿不愿意帮助你。
你也可以把你的劳动合同给他们看啊,如果劳动合同经过劳动保障局鉴证的也应该可以证明工作年限吧,不认劳动合同吗?
是的,完全不认劳动合同!只认社保记录!
我就是问了之前的单位,他们当然是愿意帮忙的,只是他们也不知道能不能补交。第一时间比较久了,第二中间都跳了几个单位了。
如果原单位同意就好办了,是可以办理补交的。
而且根据你上面说的,A单位办理前6个月,之后2个月,你可以都请A单位帮你补交了。因为你们是有劳动合同的,所以A单位为你办理补交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需要办理补交的话,建议顺序改一下,先在甲账户让A单位分别补交之前的六个月和办理之后的那两个,办理完毕,再办理停保,重新打印接续卡,持A账户接续卡到B账户社保大厅办理合并。
但A、B单位都说了,他们都办理的减员了,人都走了,接续卡都已经打出来了。难啊,纠结的很。看来自己去社保局了,要出点血了。
追答之前的那六个月中有五个月是可以凭劳动合同让原单位协助办理社保的,劳动法规定了一年内不能超过一个月的试用期,当是你们之间协商的结果了。
合同终止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现在差不多一年,仲裁成功的,A单位本来就该为你补办。即使你们没有涉及仲裁,但是社保这一块应该是可以补办的啊。(既然有仲裁这种情况,就说明是可以办理之前的补交的)。
谢谢。
现在因为某事项需要毕业后的工作证明,而该证明只承认单位给我交的社保记录,也就是说,试用期因为没交保险,叫当我没工作。可我明明在那里工作,而且这合计6+2=8个月的工作证明对我很重要。算补交的钱当中,单位和个人部分都由我自己出,这个都没关系的。关键是现在这种情况能否办理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