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因地制宜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如题所述

多措并举,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一)建章立制,顶层设计
对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置程序和有关人员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了明确。教体局还规定在每学期开学之初召开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期中召开推进会等专题会议,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二)创新机制,规范管理
1、明确学校校长是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制”,真正将学校食品安全落实到每一天、每一餐、每个环节上。
2、实施从业人员晨检制度。每天早晨上班后,由专人对食堂从业人员(含托幼机构生活老师)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及个人卫生等全方位检查,若有可疑情况,一律脱离工作岗位,晨检记录列入日常监管工作。
3、开展定期和不定期专项巡检制度。教体局专设“食安办”,配备专人专车、划拨专项经费。各校成立“食品安全监察组”,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为成员,定期对学校食堂进行内部检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随时掌握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的食品安全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一是由教体局食安办组织,开展寒暑假期间对全市学校食堂安全检查,排查隐患,根据查摆出的问题,要求制定升级改造方案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开学前进行检查验收。针对整改落实不到位、不达标的单位,坚决关停。二是由教体局牵头,联合食药监、卫生、工商、行政执法以及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教体局食安办组织校园食品安全包片责任督学,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拉网式专项检查。 三是教体局食安办联合食药监、卫生防疫等部门开展不定期专项检查督查行动。
4、食品安全监督员制度。教体局向全市18个乡镇办及市直学校下派食品安全监督员40名,负责各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协调、信息上报等工作。主动聘请来自社会各界的65名监督员建言献策。
5、食品安全特派员制度。教体局按照文件规定,通过公开选拔、培训考试、颁发合格证书和聘书,向全市277所中小学校下派292名食品安全特派员,参与和监督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加工、销售、就餐的全过程,坚持与学生共同就餐,餐后30分钟报送就餐情况。
6、学校领导陪餐制度。要求学校领导做到“三同”,即与学生同样缴费、同时就餐、同标准就餐,饭前提前进入食堂查看环境设施、操作人员卫生状况、饭菜质量及服务情况,饭后记录下对每餐的评价及整改意见,并将每餐情况上报市教体局食安办。
7、校方责任人约谈制度。对学校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发现问题的,对校长或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8、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制度。严格控制大米、面粉、食用油、肉及肉类、大豆及豆制品等大宗食品的采购渠道,率先在全市范围推动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开创系统先河。
9、定期培训和不定期培训制度。教体局联合食药监、卫生防疫等部门,邀请食品安全专家教授以及本市食药监、卫生防疫执法人员对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监督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春秋季定期开展专项培训和不定期培训。河南省教育厅食品安全专家、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张德甫教授、郑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站弓巧玲教授等专家多次莅临新密市就食品卫生安全基础知识、学校食堂工作流程、食材采购与安全识别、售卖环节的卫生要求、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等方面的知识进行现场指导培训。 新密市食药监局党组成员马宏超、稽查队长马现伟等执法部门负责人也多次就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在每次培训结束后,教体局现场对培训人员进行了考试,针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对于考试不合格的从业人员,暂停从业人员从事校园食品生产制售和经营资格,教体局食安办工作人员将跟踪培训指导,直至考试合格。
10、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理机制。各学校新建学生食堂或教职工食堂,必须在开始营业前到教体局备案。各学校、幼儿园必须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定期检查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达不到卫生基本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同时要求做好四个“备案”:一是各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三是出现食物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卫生部门,对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事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全力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严格把关,强化监管
按照“全覆盖、无缝隙、零容忍、严督查、重实效”的工作原则,从源头抓起,强化日常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把关。
一是严把食品采购关。全面推行食堂原料定点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定点单位必须具有工商卫生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采购无法索要生产资质情况的农副产品时,严格核对供货方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等信息,并记录在案;严禁采购四季豆、土豆、鲜黄花菜等禁用食材,全力预防学校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二是严把食品贮存制售关。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分柜存放。(2)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禁止制售冷荤冷菜,禁止向学生出售剩饭剩馍剩菜,禁止向学生出售自制饮料。(3)食品在烹任后至出售前存放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 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4)学校食堂须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食品留样有专人负责,每餐所留样品要齐全,留足数量(250克),留足时间(48小时),留样柜上锁保存,并做好留样记录。
三是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经相关部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方能上岗。(2)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都必须持有健康证。(3)食堂从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规范操作。(4)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天参加晨检,并如实记录。如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是严把餐、炊具消毒关。集体提供的餐、炊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炊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五是严把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关。学校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保洁,并有防鼠、防蝇、防尘和防虫设施,污水排放和废弃物存放符合卫生要求,就餐场所的窗户应装有防蝇、防尘、防虫害设施,食堂进出门应有防蝇门帘或装有纱门,并定期开展灭“四害”工作,学校要对食堂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并填写检查记录。
六是严把档案记录关。学校食堂必须对餐厨物品存放、消毒、食品留样、供货商品“三证”索证、索票等情况,建立健全内容详实、记录全面、准确及时的食品流通和安全台帐,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和“分级、属地”原则,建立排查、登记、整改台账等档案资料。
七是严把信息报送关。各学校对在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并中排查出的问题,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明确各单位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和填报格式及时准确进行食品安全周报和月报的信息报送工作。坚持做到全市教育系统100%的食品经营者经常开展隐患自查,100%建立隐患台账, 100%建立整改台账三个“100%”目标。真正做到每一个场所都及时排查,每一个隐患都有专人负责,每一个问题都及时得到解决。
(四)奖惩结合,成效显著
一是通过开展评比活动,表彰发掘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近年来,新密市每年都要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校园安全先进工作者”、“十佳食堂”和“十佳食堂员工”等各级各类评选活动,在全市所有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中广泛开展推荐评选工作。通过个人申报、群众测评、单位推荐、组织考核、命名表彰、事迹展示六个关键环节,评选出具有说服力、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涌现了如王书涛、周利红等一批优秀的学校食品安全特派员和炊事班长,充分调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为师生提供安全营养、科学合理、价格适当的优质餐品。
二是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日巡查、周通报、月总结、岗位责任制和台账管理等制度,形成全市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大网络 ”;规定各中心校、学校必须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处置职责、程序、办法、措施等,确保发生问题,立即上报,迅速处置;建立健全了由学校、中心校、责任网格、教体局、食药监局组成的“五位一体”学校食品安全防范体系。通过高密度检查、高标准要求、开展从业培训等方式,通过严把采购、清洗、加工、消毒、培训等9个项目关口,确保学校食堂“天天检查、天天处理、天天整改、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改进”。一旦发生校园食品安全问题除正常追究带班人员责任外,按照《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依据事故级别,分别对校长、分管副校长,教体局、食药监局和属地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相关直接责任人、网格人员、食品安全特派员等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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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16
市、区两级要着力做好聚共识、落责任、促整改、强指导、抓教育这篇文章,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凝聚共识。市委市政府把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这个主题列为今年我市“公述民评”电视问政内容,充分说明此项工作的重要和对师生饮食安全保障的重视。我们唯有做好各项工作,才能坦然接受民评代表和社会各界的问政。二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以市教育局为主,市市场监管局积极配合,其校园周边明确属地责任。区属学校及周边以属地政府负责,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学校要切实负起校园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把学校食堂、饮用水、食品店以及营养午餐配送的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三是要着力督促整改。各区在学校广泛自查的基础上也要加强督查,摸清底子、梳理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会上反馈的问题和之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在10底前整改到位,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和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证照齐全、流动食品摊贩基本清除。四是要切实加强指导。市、区两级职能部门要加强标化管理研究,加快制定推行“五常法”等标准化管理规范。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和管理员以及重点岗位责任人的业务培训,通过树立典型、现场教学和推广会等方式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五是要重视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师生食品安全的知晓度。通过组织开展家长学校体验活动,提高家校食品安全共保的融合度。通过组织民评代表和“两代表一委员”开展现场视察,浓厚社会共治的氛围。通过媒体的正面引导和问题整改成效的宣传,凝聚正能量,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的美誉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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