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教师考编报考条件、考试时间?

如题所述

一般是五月地发布公告,6月28日考试。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5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6-03
2020年安徽教师招聘公告暂时还未发布,预计会在6月份发出,笔试时间为8月8日。
报名条件:①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35周岁以下
可参考2019年报名时间为:6月10日8:00至6月15日18点,笔试时间未7月6日,面试时间
是7月31日-8月20日
公告信息,可以留意各地教育局网站和省教育厅的通知,同时,课观教师也会进行同时信息的转发!
笔试内容一般会分为三种科目:教育基础4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学科知识。
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职业道德等模块;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多种类型的知识;学科知识一般是所报版阶段的学科的知识,比如你报考的音乐,学科知识考点就是音乐这一科目的知识。
面试的形式为:试讲或说课,体音美有技能展示
第2个回答  2016-01-25
2016年公告尚未发布,预计时间会在2016年5月底公布,报名时间预计是6月上旬,笔试时间是6月底,你可以自己看一下中公安徽教师考试的官网,点击首页教师招聘菜单栏即可查到你要的内容
2015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9029名,其中普通高中1099名、初中1478名、小学6452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安徽教育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从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71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0-22
2016年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统考公告预计5月底,笔试时间6月底。2016安徽教师考编报考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5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016安徽教师考编报考条件可以参考《安徽省2015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岗位信息》
第4个回答  2015-10-16
你好,师出教育为你解答:
安徽省201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5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6月底,师出教育会及时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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