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申请流程以及申请条件 农村盖房需要花多少钱

如题所述

一、满足哪些条件可申请农村宅基地?

以湖南为例,《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民,可以申请建房:

(一)具备分户条件,确需另立户建设住宅的;

(二)现有住房属于危旧房需要拆除重建的;

(三)原有住房因灾毁需要重建的;

(四)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迁建或者按政策实行移民搬迁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报批程序是怎样的?

以长沙为例, 长沙规定,从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建房申请,至发放《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许可证》,审批时限控制在20个工作日,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具体申报宅基地程序如下:

(1)村民申请宅基地,首先应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申请者向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提交用地申请和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村民建房的审查意见(包括是否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建房、表决结果是否在本村公示7日以上、是否符合“一户一基”政策等)、村集体经济组织关于申请建房村民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材料等。

(2)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实地审查申请人员是否符合建房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建房位置是否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是否做到耕地占补平衡等,并经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初审后上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核准,符合条件的发放《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申请表》。

(3)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收到村民提交的《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申请表》后,上报至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经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由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核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许可证》。

(4)房屋开工建设前,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应到实地放样定桩。涉及切坡建设的必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承诺按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5)房屋竣工后30日内,村民应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申请验收;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是否对原宅基地拆除到位;验收合格后,村民应当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不动产登记。

三、农村盖房需要花多少钱?

目前主流的几种建筑结构包含:砖混、框架、轻钢、混凝土预制(PC)4种。不同结构造价不同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8-15
宅基地申请流程
1
提出用地申请;
书面申请材料可以直接向村委会要。申请书需要写明个人信息、建房原因、地点、四至等相关情况。
2
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国土房管所审核。
3
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
这里主要是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一般只要是本集体村民,面积又在范围内,大都没有问题。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及以上按5人计算。
4
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这里的材料一般是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用地申请书、建设用地审批表、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等。如果不是原地翻建的,还需要一些其他材料,可以在当地村级询问清楚。
5
张榜公布;
一般是7天,公示包括户主姓名、四至(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边界)、间数、层数等。
6
第3、4、5步确认无误后,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国土房管所补审后上报县国土房管局审核;
7
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审批结果张榜公示
8
下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9
国土房管所会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放线定界;
10
房子建成后,国土房管所工作人员复核验收。
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这个流程可以在前面流程中问清楚。

流程是这样,但地域不同,实际情况不同,大家遇到的问题也会不一样,最好的办法就是问清楚,找准关键点。现在农村越来越受重视,宅基地申请也确实难了很多,但只要符合条件,总是能申请下来的。那么,申请宅基要哪些条件呢?
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三、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小于法定面积、需翻建、扩建的。
四、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的。
五、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质滑坡、泥石流隐患的。
六、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无住房的。
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用地面积按以下标准执行:
1、城市规划区内,人均20个平方米,一户最多100平方米;
2、城市规划区外,人均30平方米,一户最多为150平方米。
用地面积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土地性质各省各地各有不同,不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就可以了。
2018年想回农村盖房,究竟需要花多少钱?算笔账你就明白了!
随着城市房价每年上涨一两万的售价,城里人都快负担不起了,更别说进城务工的农民和年轻人了,好多在农村有宅基地的朋友都回到了农村,盖起了新房,农村那些老旧的危房,政府也给出了补贴,但是现在还是有很多朋友在观望,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心里没底,不敢动手,那在农村盖房子,究竟要花多少钱呢?小编就来给大家算笔账!
人工费:
这些年来,建房的人很多,各地差异大,建筑工人的费用幅度变化也很大,但普遍上涨的趋势是一定的,一般来说农村建房包工不包料的价格是在240-300每平左右,像河南、山东、甘肃、东北这些地方较便宜一点,大概200-260每平左右,像浙江、福建、广东等这些人工价格较贵的地区,普遍人工要在300以上, 建房子是大事,一定要选择靠谱专业的施工队或者负责有技术的包工头来进行施工。
材料费用:
物料,下面这根据这些主要材料,来算一下房子的成本。
1、100平的房子地基大概需要3-5万元,这由地基的做法,深浅和物料来决定。
2、按单层160平米x3倍=540,墙面连门头梁一起每10平米墙用1.1包水泥,打好地基后一层房大概需要150包水泥,现在物价是20 - 30块1包;
3、按普通的红砖来算的话,5毛-1块一只,按240mmx115mmx53mm规格计算砌墙,每平方米墙面为97块砖97x当地价=砖价;
4、钢筋现在市场价格大概是4000-5000每吨,小编家中开春钢材是2800每吨,年中涨到4000每吨,所以建房时间也要选对,钢筋为每平米13公斤,框架为15.5公斤,每平米建筑面积x当地价;
5、一般石子的价格是100元每方左右,而便宜的地方80每方也有,粗沙、细沙的价格差异跟石子类似。
6、模板需约20井,240元每井要4800元左右,顶柱木材约1千多元,其他的杂用约1千元。
各地的价格虽然有点浮动,但是材料的价格一直是涨的,就点毋庸置疑。
小伙伴们,你们那边盖房子,需要多少钱呢?
【各地区农村建房面积大小参考表】
各地区宅基地面积略有不同,不过相关政策规定,农村村民需遵循“一户一宅”原则。作为专注互联网农业领域的农贸易家小编,就结合业内解读与大家聊聊这方面的话题,以供参考:
各地区宅基地基本面积大小,具体要求是:
1、北京
由各区县根据当地情况而定,近郊区和远郊区人多地少的,宅基地面积不得高于0.25亩,其他不得超过0.3亩。

2、天津
城市规划的,应按统一规划执行。一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667平方米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低于167平方米。人均耕地面积高于667平方米,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3、河北
占用农地每户不得高于0.3亩(即200平方米) ,占用建设用地或荒地,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高于0.35亩(即233平方米)。
4、山西
人均耕地面积少于0.067公顷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高于133平方米。
人均耕地面积高于0.067公顷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山区则不超过266平方米。
5、陕西
郊区不得超过133平方米 川地、平原地区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其他地方不得超过267平方米。
6、内蒙古、甘肃
没有具体面积要求,视情况由本地而定。
7、宁夏
使用水浇地的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70平方米,平川旱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400平方米,山坡地,每户宅基地不超过540平方米。
8、青海
城市郊区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水地的地区不得超过250平方米,旱地的不超过300平方米。非耕地不超过350平方米。
而牧区固定点,每户不超过450平方米。
9、新疆
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按下列标准执行(人均耕地以县为单位):
(一)人均耕地0.04公顷以下的,每户住宅用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0.04公顷以上0.07公顷以下的,每户住宅用地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三)人均耕地0.07公顷以上0.1公顷以下的,每户住宅用地不得超过400平方米;
(四)人均耕地0.1公顷以上0.14公顷以下的,每户住宅用地不得超过500平方米;
(五)人均耕地0.14公顷以上0.34公顷以下的,每户住宅用地不得超过600平方米;
(六)人均耕地0.34公顷以上的,每户住宅用地不得超过800平方米。
使用未利用土地建住宅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可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1倍。
10、四川
大中城市,每人不超过10平方米,小城市和乡镇每人不超过15平方米。农村每人20-30平方米。四人以上按户计算。
11、贵州
农村村民建住宅的用地限额(包括原有住房宅基地面积及附属设施用地)为:
(一)城市郊区、坝子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30平方米;
(二)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70平方米;
(三)山区、牧区: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规划范围内,愿意让出原属田土可以复耕的宅基地,迁到荒山或者荒地上建房的,可以在规定的用地限额基础上增加60至80平方米宅基地面积。
12、云南
城市规划的,每人不超过20平方米,一户不超过100平方米。其他地方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每户不超过150平方米。
13、重庆
村民:市区每人20-25平方米,其他地方每人20-30平方米。
14、辽宁
在籍农村农业户口居民每户住宅建设用地面积标准:
(一)人均耕地零点一三公顷(二亩)以上的村,四口人以下的户,不准超过300平方米;五口人以上的户,不准超过400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零点一三公顷(二亩)以下、667平方米(一亩)以上的村,四口人以下的户,不准超过200平方米;五口人以上的户,不准超过270平方米;
(三)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一亩)以下的村,四口人以下的户,应当低于200平方米;五口人以上的户,应当低于270平方米。
在籍农村非农业户口居民每户住宅建设用地面积标准,应当低于前款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市人民政府制定。
15、吉林
农业户(含一方是农业户口的居民)住宅用地330平方米;市区所辖乡和建制镇规划区、工业区农户居民的住宅用地270平方米。
农村当地非农业户口居民住宅用地220平方米;
其他国有农、林、牧、渔、参、苇场(站)和水库等单位的职工住宅用地270平方米。
16、黑龙江
农村村民新建住宅的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350平方米。
城市近郊和乡政府所在地以及省属农、林、牧、渔场场部的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250平方米。
17、江苏
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百分之七十。宅基地面积按如下标准执行:
一、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下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135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18、浙江
农村私人建房其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大户使用耕地的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非耕地的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大、中、小户的划分和建房用地的限额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19、安徽
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其宅基地的面积标准:
一、城郊、农村集镇和圩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二、平原地区,每户不得超过220平方米;
三、山区和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利用荒山、荒地建房的,每户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20、福建
村民建房每户宅基地面积限额为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
利用空闲地、荒坡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建设住宅,或者对原旧住宅进行改建的,每户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
21、山东
一、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
二、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三、山地丘岭区,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132平方米;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面积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22、上海
个人建房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4人户或者4人以下户的宅基地总面积控制在150平方米至180平方米以内,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至90平方米以内。不符合分户条件的5人户可增加建筑面积,但不增加宅基地总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
二、6人户的宅基地总面积控制在16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以内,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以内。不符合分户条件的6人以上户可增加建筑面积,但不增加宅基地总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
22、广东
新批准每户宅基地的面积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80平方米以下;
二、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
三、山区150平方米以下。
23、海南
平原地区,60平方米以下;
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
山区,150平方米以下;
人多地少地区和城镇郊区,50平方米以下。
24、广西
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耕地的,人均建房用地面积不得超过22平方米(含新建和原有宅基地及附属用房,下同),八口人以上的户最多不得超过160平方米;使用非耕地的,人均建房用地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八口人以上的户最多不得超过250平方米。
25、江西
占用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80平方米;
占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因地形条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荒坡的,每户不得超过240平方米。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凡地少人多的地方,住宅用地必须从严控制,标准就低不就高。
26、河南
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67平方米。
注:占用耕地的适合以上标准。
其他山区、丘陵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27、湖北
大中城市内不得超过80平方米,其他城镇内不得超过100平方米。
具体用地面积由省辖市或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28、湖南
农村居民建住宅每户用地面积(包括住房、杂屋、厕所、畜舍和庭院晒坪):
山地、丘陵不超过230平方米;
湖区、平原不超过200平方米;
城市县城近郊不超过160平方米。
在不超过上述限额的前提下,具体标准由当地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8-15
一、审批条件
1、无住房家庭。
2、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立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子女)。
3、因国家建设原宅基地被征收的。
4、因自然灾害或实施村镇规划、土地整理须要搬迁的。
5、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要新(扩)建的。
6、迁入农业人员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承包田,同时承担村民义务,且原籍没有宅基地。
7、因外出打工、上学、被劳动教养、服刑等特殊原因将农业户口迁出,现户口迁回后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承担村民义务,且无住房的。
8、原本村现役军人配偶,且配偶及子女已落实本村组无住房的。
二、审批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1989年39号令)第八条规定,村民建房,占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或其他非耕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区、县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由市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
三、审批程序
村民向所在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经过讨论并公示后,报所属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审核后报所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对申请的宅基地用地的土地类型和标准审核后,报所在区县政府批准。
四、申报材料
1、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表;
2、农村村民户口簿、家庭成年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没有旧住宅的除外);
4、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公示证明材料;
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根据《北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市规发〔2010〕1137号)的相关规定,由乡镇政府核发);
6、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农村宅基地审批时间
法定农村宅基地审批时限:20日
承诺农村宅基地审批时限: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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