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官钱塘①日,有人诉②负③钱二万不偿者。公④呼而询之,云:“ 吾⑤家以制扇为业,适⑥父死,而又自今春以来,连雨天寒,所制扇不售,非故负之也。”公熟⑦视久之,曰:“姑⑧取汝所制扇来,吾当为汝发市⑨也。”须臾⑩扇至,公取二十扇,就判笔⑾作行书草圣及枯木竹石,顷刻而成。即付之曰:“出外速偿所负资也。”其人抱扇而涕⑿下。始逾⒀府门,人以千钱竞⒁购一扇,立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