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本身并没有颜色。
颜色本质上并不是物体本身固有的属性,或者更大胆地说,任何事物都是没有颜色的。我们之所以看到一个苹果是红色的,是因为它反射的光线进入我们眼睛,刺激我们的视觉神经,使我们产生了“红色”的知觉。所以这涉及到两个过程:在光线进入眼睛之前的物理过程和光线进入眼睛后的生理(心理)过程。
色彩的错视与幻觉 当外界物体的视觉刺激作用停止以后,在眼睛视网膜上的影像感觉并不会立刻消失,这种视觉现象叫做视觉后像。视觉后像的发生,是由于神经兴奋所留下的痕迹作用,也称为视觉残像。
如果眼睛连续视觉两个景物,即先看一个后再看另一个时,视觉产生相继对比,因此又称为连续对比。视觉后像有两种:当视觉神经兴奋尚未达到高峰,由于视觉惯性作用残留的后像叫正后像;由于视觉神经兴奋过度而产生疲劳并诱导出相反的结果叫负后像。无论是正后像还是负后像均是发生在眼睛视觉过程中的感觉,都不是客观存在的真实景像。
扩展资料:
光感受器按其形状可分为两大类,即视杆细胞和视锥细胞。夜间活动的动物(如鼠)视网膜的光感受器以视杆细胞为主,而昼间活动的动物(如鸡、松鼠等)则以视锥细胞为主。但大多数脊椎动物(包括人)则两者兼而有之。视杆细胞在光线较暗时活动,有较高的光敏度,但不能作精细的空间分辨,且不参与色觉。
在较明亮的环境中以视锥细胞为主,它能提供色觉以及精细视觉。这是视觉二元理论的核心。在人的视网膜中,视锥细胞约有600~800万个,视杆细胞总数达1亿以上。它们似以镶嵌的形式分布在视网膜中;其分布是不均匀的,在视网膜黄斑部位的中央凹区,几乎只有视锥细胞。这一区域有很高的空间分辨能力(视锐度,也叫视力)。它还有良好的色觉,对于视觉最为重要。
中央凹以外区域,两种细胞兼有,离中央凹越远视杆细胞越多,视锥细胞则越少。在视神经离开视网膜的部位(乳头),由于没有任何光感受器,便形成盲点。由两种光感受器的视觉生理特性及分布特点可知,观察颜色主要利用眼球视网膜的中央区,也就是视场要小一些。
因为当视场过大眼球侧视时,先是红、绿感觉消失,只能看到黄蓝色;再往外侧视,黄蓝色感觉也会消失成为全色盲区,这时对颜色的判断会发生错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色彩
参考资料来源:荥阳市科学技术协会-物质本身有颜色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视觉
没有颜色,是对于光的吸收和反射等现象。
色彩是通过眼、脑和我们的生活经验所产生的一种对光的视觉效应。人对颜色的感觉不仅仅由光的物理性质所决定,比如人类对颜色的感觉往往受到周围颜色的影响。有时人们也将物质产生不同颜色的物理特性直接称为颜色。
物理学家发现光线照射到物体上以后,会产生吸收、反射、透射等现象。而且,各种物体都具有选择性地吸收、反射、透射色光的特性。
以物体对光的作用而言,大体可分为不透光和透光两类,通常称为不透明体和透明体。对于不透明物体,它们的颜色取决于对波长不同的各种色光的反射和吸收情况。
如果一个物体几乎能反射阳光中的所有色光,那么该物体就是白色的。反之,如果一个物体几乎能吸收阳光中的所有色光,那么该物体就呈黑色。
如果一个物体只反射波长为700毫微米左右的光,而吸收其它各种波长的光,那么这个物体看上去则是红色的。可见,不透明物体的颜色是由它所反射的色光决定的,实质上是指物体反射某些色光并吸收某些色光的特性。透明物体的颜色是由它所透过的色光决定的。
扩展资料:
严格地说,所谓的固有色应是指“物体固有的物理属性”在常态光源下产生的色彩。
光的作用与物体的特征,是构成物体色的两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它们互相依存又互相制约。只强调物体的特征而否定光源色的作用,物体色就变成无水之源;只强调光源色的作用不承认物体的固有特性,也就否定了物体色的存在。
同时,在使用“固有色”一词时,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切勿误解为某物体的颜色是固定不变的,这种偏见就是在研究光色关系和作色彩写生必克服的“固有色观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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