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外聘老师的寒署假工资有无赔偿

劳动法关于外聘老师的寒署假工资有无赔偿

外聘教师应当与其它教师同工同酬,学校放假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生活费。

《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权利

(1)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权利。

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权利源于用人单位享有的生产指挥权,既然用人单位享有生产指挥权,所有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遵守。

(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劳动定额的权利。

用人单位帮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就获得了一定范围劳动者的劳动使用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给劳动者制定合理的劳动定额。对于用人单位规定的合理的劳动定额,在没有出现特殊情况时,劳动者应当予以完成。

(3)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考核的权利。

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考核,并根据劳动者劳动技能的考核结果安排其适合的工作岗位和奖金薪酬。

(4)制定劳动安全操作规程的权利。

用人单位有权利根据劳动法上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制度,要求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制定合法作息时间的权利。

用人单位享有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和对员工工作时间的要求,合法安排劳动者作息时间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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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9
外聘教师应当与其它教师同工同酬,学校放假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生活费。

《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5-12
劳动法没有明确这种情况,如果是劳动关系,则最少要发放最低生活费,如果是劳务关系,则无需发放任何费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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