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请假,公司不给批

老婆的同事,怀孕4/5个月了,身体不是很好,经常请假。现在她们换了新办公室,担心甲醛什么的,想请4个月假,结果人事只批一个月,领导还不同意。问题1:领导不批假算违反劳动法吗?问题2:如果直接走了,公司算旷工是不是可以直接辞退她?
这个走了不是辞职的意思,就是跟领导说了请假,不管领导批不批,直接回家休息

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产假是国家法定的假期,产假期间是有工资待遇的。
2、但是如果只是怀孕4—5个月,单位不批准假期,也不违法。
3、具体看你们所在的省区有没有特殊规定,比如有的个别省区,搀假是1年。
4、如果你实在担心甲醛,那么就请事假(无工资),千万不能直接走,这样就是矿工,单位有权进行处罚。追问

谢谢,条理很清晰。关键是无薪假她们领导也不给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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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8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并且妇女在孕期产期是不能被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既然合同还在,就必须支付工资。不支付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想打官司的话,除非你想跳槽了。哎,法律真是令人无奈。
你可以尝试一下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忍气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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