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和横过马路的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前几天晚上下雨,我骑着电动车回家,经过家附近的一个小上坡时,和刚刚从道路对门跑过来丢垃圾的一位女士发生了小刮擦事故,因为当时下雨,而且在我到达出事地点的前面是一部公交车刚刚驶过,公交车一离开,女士就突然从我的左手边出现,而且在我看到他的时候,他离我车子还是有一点距离的,我看到他的时候就大声叫然后马上把车头急拐向右边一侧,哪知道车把手上的刹车挂住了女士手上提的垃圾袋,应该是雨天路滑,我在踩急刹车以后,车子还是向右侧滑行了一两米。女士因为是从对面跑过来的,《因为当我看到女士然后急刹车时,他仍然是在继续朝着我的车这边跑,说真的,速度是有点他自己刹车不住的,但是我在发现他时,我能 很肯定他根本就没看我这边的车,眼睛是看向反方向的,也可以这么说,他根本就没有去看我这边有没有车来,,而是想径直跑到对面去 丢垃圾,因为我叫的时候他是没有准备停下脚步,还是在继续往我的车上“撞”的。所以我很肯东他是根本没有看对面马路是否有车正在行驶的》。可能也是手上一直抓着他的垃圾袋没放,惯力的情况下,他就自己摔倒了,我也可以很肯定我的车并没有直接撞上他。但是他摔倒以后,可能头碰了一下地面,起了一个包,。我当时马上爬起来去把他扶起来。然后送到湘雅医院检查,照CT什么的,全部都是我一个人负者的,总共花了1800元。我也留了票据,检查结果确认是皮外伤,头上的那个包是很普通轻微的小伤,没有任何问题。只要休息几天就没有问题了,两天后去医院换药就OK了,我和他家人也约了两天后去医院和他们碰面。可是,今天我跟他家人碰面以后,他们直接就和我谈了话,说除了医药费我全部出以外,还必须赔偿他包括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在内的2000元钱,我就想问下各位大神,这我正常行驶,他横过马路跑过来对着我就撞,我要付全责吗???如果不是全责,请详细告知我需要负责这个事情的百分之多少,他呢》??急急急,,,谢谢

她在你的左侧跑出来,这个情形有点怪,你在道路右侧行驶,她从左侧小区跑出来,要横过一条马路才能撞上吧?如果是这样,横穿马路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你最多负责30%的责任,另外,受伤不重,其他费用可以拒绝支付,误工费是指因为事故不能取得劳动收入才需要赔付,所以根本不用理会她的要求,让她去法院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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