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让学生罚站犯法吗?

就因为我今天中午没有戴红领巾,大队辅导员让我们几个在校门口站了半个小时左右,算犯法吗?应该算吧!看少年儿童保护法里又不许体罚孩子!我想把大队辅导员告了,需要采取什么样的方法?
我该怎样告他?如果他算犯法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急!! 可是校长和大队辅导员穿一条裤子,而且看少年儿童保护法里又不许体罚孩子!而且看少年儿童保护法里又不许体罚孩子! 结合我得具体情况,给我一个具体答案,最好是律师来回答,因为有好多种说法,和家长说他们不会理解的!我就是不服大队辅导员!

学生因违反课堂纪律被老师罚站,体罚学生违反国家教育法规,可能会面临处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7
体罚学生是指教师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它强制性的手段,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的侵权行为,体罚和落后的教育观相联系。

1、 学生的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人身自由是宪法规定的每个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学生也享有此项权利,教育教学中对违犯纪律学生关禁闭或者放学后长时间留学生补作业、面壁、罚站,以及为了没收玩具而搜身等,它不仅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而且还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更是在某一时间内限制学生的人生自由,这种体罚或变相体罚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2、 学生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
人格尊严是每一个公民应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宪法》第38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诬告和陷害”在教学工作中一些教师为了达到所谓的教学目的,所实施的一些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如扯头发、打耳光、罚站立、罚劳动等,表面上出于对学生的惩戒,以达到教育的目的,其实质上教师已经将自身人格凌驾于学生人格之上。

3、 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受到侵害
健康权是有生命的主体,依法享有的保障其自身肌体生理功能的健康的权力,青少年尤其是中小学生正处于身体发育的黄金时期,采用暴力的方式体罚学生极易造成学生身体器官的损伤,严重者造成终身残疾

4、学生的受教育权受到侵害
受教育是每一个公民基本的权利,《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4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国家、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学生的受教育权,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有许多的因违犯校规、班规或劳动纪律,被教师逐出教室,罚站或以劳代学等不让学生进入课堂听讲的行为,剥夺了这些学生在教室听课的机会,致使他们不能享有和其他学生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其实质就是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你可以看一下 每一项里都有罚站

是违法的 但 我很羞愧的是 我无法教你维权
因为 被罚站几乎没有人当回事的 老师的法律意识淡薄 如果你的父母愿意为你讨还这个公道的话 也许还好 但是 大多数的父母……

你可以向上级教育机构写匿名信 这是比较好的做法了 不过 现实的情况 我考虑不周

参考资料:论文《关于体罚学生的法律问题及初探》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2-26
没有犯法,在我们国家的教育法规中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教师对学生的惩罚程度问题,所以在一些学校的教师惩罚学生过程中就有了不同的方法,视轻重可以判定是否违法,你所说的老师罚你们站了两节课,这是属于体罚的一种,在教育系统的潜在规则中是不被接受和允许的,你们可以想学校的领导反映这样的事情,
第3个回答  2009-03-19
你好
不违法,违反学校的规定。可以去校长那里反映。
第4个回答  2009-03-19
去找教导主任,说明情况,这样体罚的方式不合适,小孩子以后也不要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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