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子的,我办了个东莞的图书证。
图书馆图书证上介绍说的是东莞总馆和分馆的图书可以通借通还,我理解的是在哪个馆借的书都可以在任一个馆还(我相信一般人都是这么理解的)。
前一阵我陆续的把两本在分馆借的书拿去总馆还了,过一段时间后总馆的工作人员把其中一本书还给了我,说是分馆的书不能在总馆还。但是另一本书他们说怎么也找不到。说是他们的系统也没有显示我还了书。
我非常气愤!第一,你们图书馆介绍的“通借通还”太模糊了吧;第二,要是分馆的书在总馆还不了的话,当初我还书的时候就应该当面跟我说还不了。
有谁能跟我个解决的办法。
现在图书馆那边说是系统没有显示我还了书,他们找了全馆也没发现有,难道我只能自认倒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