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最新公积金贷款利息

如题所述

一、浙江省最新公积金贷款利息

法律主观:

宁波公积金贷款利息是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85%。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公积金贷款。关于宁波公积金贷款利息的问题,下面由网答。一、宁波公积金贷款利息多少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二、宁波公积金贷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满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最低连续缴存期限要求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公有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原则不超过12个月。其中购买预售在建商品房同原则不超过24个月;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已支付不低请人同意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六)申请人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但已结清,并符合再次申请的规定;(七)员会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八)买卖合同双方已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有条款审批完成后,再将不动理);预售商品房的,双方已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三、宁波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积金中心审查;2、公积金中心各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四、宁波公积金贷款办理依据樱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积金管理中脊烂枣心应当自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我们国家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不同的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是有一定的差别的,首套房的贷款利率低一些,二套房的贷款利率会高一些。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扩大存款利率定,自2015年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调0.25个百分点至5.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二、浙江各大银行存款利率?

杭州各银行1年期存款利率


城市银行银行性质利率

杭州上海银行城商行2.25%

杭州浦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2.25%

杭州民生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2.13%

杭州南京银行城商行2.10%

杭州邮政储蓄银行邮政储蓄2.10%

杭州农业银行大型商业银行2.10%

杭州宁波银行城商行2.06%

杭州杭州银行城商行2.03%

三、最新浙江省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5年10月24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25%,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全国都一样。
公积金贷款条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四、浙江公积金贷款利率

浙江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利率为2.75%,6-30年利率为3.25%,具体根据当地政策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首套房实行基准利率,二套房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公积金贷款的流程:1、申请。借款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如:个人身份证,借款人婚烟证明、申请人与配偶的收入证明、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申请人与配偶的章印等;2、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初审合格后由管理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3、评估。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不用评估;4、审核。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后,再拿着《评估报告》和初审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货款审核,若审核通过,管理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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