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药店需要准备哪些证件

如题所述

经营药店需要准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1、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2、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

3、卫生许可证。是指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及餐饮店的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有注册备案的许可证号。 

4、健康证。是指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证明受检者具备做从业规定的健康素质。

5、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设立药品经营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审后,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

参考资料:“五证合一”让药店办证不再来回折腾-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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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10

经营药店需要准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1、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2、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

3、卫生许可证。是指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及餐饮店的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有注册备案的许可证号。 

4、健康证。是指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证明受检者具备做从业规定的健康素质。

5、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设立药品经营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审后,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

参考资料:“五证合一”让药店办证不再来回折腾-人民网

第2个回答  2016-03-03
一、需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之外,还需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二、以下是一些详细资料:
1.营业场地不少于20平方米,(乡下的药店不要求要有仓库).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2.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如果是在城里开的药店就要具备这些条件:
1.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2.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三、新开的药店也要施行GSP认证,GSP就是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一切都要按GSP模式运作。
四、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五、申请开办药店时,您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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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10-04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申请开办药店时,您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扩展资料: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开办药店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药品零售企业同意筹建批件;

2、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企业配有的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4、企业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体系文件目录;

5、药监部门药政法规培训考核证明;

6、营业员的岗位证书;

7、质管员的岗位证书;

8、验收员的岗位证书;

9、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10、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11、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协议);

12、企业药学人员执业资格证明文件;

13、仓库所处地理位置图;

14、仓库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15、仓库租赁合同(协议);

16、企业、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的情形的自我保证声明;

17、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申明;

18、经办人授权证明;

19、企业所有从业人员的身份证。

二、药店人员配备根据药品零售企业设置条件与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适应程度,核定的经营范围从小到大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相对应的企业分别简称为一类店、二类店和三类店。

一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

二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处方药(注射剂、肿瘤治疗药、抗生素、生物制品、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中药饮片等除外)

《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标注“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除外”字样,同时注明上述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除外的类别。

三类店经营范围包括非处方药、处方药、中药饮片等所有可在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药品。

经批准三类店还可销售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罂粟壳,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上单独列明。企业负责人是企业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

各类店的人员配备为:一类店应当配备至少1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类店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至少1名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和1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三类店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至少1名执业药师(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的还应配备至少1名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和2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药品管理法

第4个回答  2021-04-08
参考《药品零售与药店经营全攻略》是2009年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樊丽丽。该书由浅入深从药店的选址、药品的摆放、人员的培训等多方面,讲述了药品经营企业如何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是经营者不可或缺的指导类丛书。编撰《药品零售与药店经营全攻略》的目的就是考虑到医药零售市场的大环境,侧重医药零售企业的经营与内部管理、人员培训,从自身挖潜力、找效益,《药品零售与药店经营全攻略》在经营与人员培训等方面有很多可供实际参考的案例,希望能为从事和即将从事医药零售业的人士提供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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