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医院开请假条三个半月,对方保险公司只赔一个月误工费合理吗?

如题所述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责任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可见误工费是赔偿的基本项目之一。但误工费的赔偿是建立在发生实际误工损失的基础事实之上。如果医院建议休息三个半月,但受害人实际并没有休息三个半月,或者单位并没有实际扣发三个半月的工资,这样就没有三个半月的实际误工损失,责任人就有权拒绝赔偿。另外,医院开请假条三个半月也不是认定误工费的唯一事实基础,一般来说由相关鉴定机构鉴定意见里建议的休息时间更具有证据力。追问

司法鉴定说可以做三期鉴定,司法人员说我打工的本来钱不多做了鉴定保险公司可能会驳回的,这样钱就白花了,可保险公司非要我自己去做鉴定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说有事故责任书就可以,

我现在是按法律援助的说法去做的,我是真的休息三个月了,还有半个月没有休息,医生让我六月十八去复查的!

谢谢你的回答!

追答

不知道你的具体伤情是怎样的,休息三个半月在司法实务中一般来说都是不轻的伤了。如果构成伤残等级,鉴定费都是由对方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也会多很多的。但如果没有构成伤残等级,鉴定费得自己负担。

建议你去当地找律师或法律援助中心具体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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