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一方正常行驶,行人横过马路被撞受伤骨折,电动车报警,警察判电动车全责,电动车已经赔偿3万元,后行人一方骨折花7万元,电动车一方要求复核,可复核结果维持原判。行人已经出院,不接受调解,要电动车一方赔偿所有医疗费用加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果对方起诉电动车一方,法院是否可以强制执行电动车一方的财产?电动车一方应该如何维权?电动车一方名下无财产可不可以拒绝赔偿。
电动车撞人怎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