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管理办法》共7章40条,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定义、管理体制、用人额度,明确了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权力和义务,确定了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方式、程序和条件,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待遇保障和责任追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人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